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编制《楚雄市紫溪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将《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楚雄市紫溪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2.《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3.《楚雄市紫溪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