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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3-0805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8-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3-08-05
称: 紫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重点群体增收工作专班的通知
号: 政府便签 〔2023〕—34

紫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重点群体增收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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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楚雄市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工作,举全镇之力打一场重点群体增收“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增收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重点群体增收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刘应文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李宗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高    凌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杨成银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蒋    波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杞相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文智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    萍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陶发英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锡明 镇财政所所长

                 张    莹 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庆凡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江文海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忠权 紫溪镇中心小学校长

                 李常源 楚雄市金鹿中学前进分校常务副校长

                 8个村(居)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宗海同志兼任、高凌任办公室副主任,段兴贵、肖德刚、罗虹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统筹脱贫群众增收情况收集、监测调度、分析研判、工作推动等具体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部署要求,负责统筹协调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聚焦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且有劳动能力,下同)和收入下降的重点脱贫对象两类重点群体,定期分析研判增收工作形势、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举措;统筹协调镇级相关单位共同做好促进脱贫人口重点群体增收工作;指导全镇做好脱贫人口重点群体增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每周分析研判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脱贫家庭,建立健全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每周进行一轮分析研判,分村(社区)梳理清单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及帮扶措施落实。

(二)建立半月对账销号制度。针对问题数据清单,每半月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信息数据,并结合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和全省增收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及时对账销号。

(三)建立每月调度督导制度。每月对各村(社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进行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实地核查整改,盯办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

(四)建立适时报告通报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根据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通报工作进度及成效。

四、有关要求

围绕经营性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项收入指标体系,聚焦增收乏力的重点脱贫家庭给予精准帮扶,做到应帮尽帮、应补尽补、应扶尽扶。

(一)摸清底数,瞄准对象。通过逐村逐户走访排查全面摸清脱贫家庭收入情况,切实将2023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和同比下降的脱贫家庭识别出来,进一步确定重点帮扶对象。

(二)紧盯问题,精准帮扶。针对识别出来的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建立问题清单,精准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帮助转移就业,无法外出务工的,帮助就近就地就业;整户无劳力的,采取兜底措施给予帮扶;有产业发展需求或创业意愿的,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及时给予倾斜,确保所有帮扶措施管用、能用、够用。

(三)挂联包保,不漏一人。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到各自挂联村(社区)督促、指导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挂联村(社区)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派联系工作队要坚持每月1-2次与挂联村(社区)一起研究增收工作,分析问题根源症结,制定增收措施,检验增收成效,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专班办公室;各村(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对识别出来的重点帮扶对象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及时解决脱贫群众的困难。

(四)定期消除,不留一户。聚焦9月底全面消除年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及收入较2022年同比下降的重点群体的目标任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随进随出”工作机制,随时动态掌握脱贫群众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并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对象,及时对账销号,新识别的重点难点监测对象及时纳入帮扶。

(五)做好统筹,合力推进。各村(社区)要成立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辖区脱贫群众增收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帮扶,确保如期完成增收目标任务。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