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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3-0630002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3-06-30
称: 紫溪镇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措施
号: 镇党通〔2023〕33号

紫溪镇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措施

发表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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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抓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和州委、市委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界、亲而有度,又清而有责、清而有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响“楚雄效率、“楚雄服务”、“楚雄诚信”营商环境品牌。

二、主要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在推进市场主体政策宣传、政策兑现、政策服务方便,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推介一批先进经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表彰一批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以一流的服务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障“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到位。

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继敏兼任,副主任由张莹、陶发英、蒋波兼任,成员由相关站所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今后若有人员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责任

(一)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牵头单位: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二)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紫溪镇各职能部门相关事项办事流程和证明事项清单,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全镇各职能部门)

(三)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应用,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办事效率,最终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全镇各职能部门)

(四)坚持半年对助企纾困补助资金直达市场主体落实情况开展调度,及时发现惠企资金兑现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助企纾困补助资金兑现到位。(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五)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事件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实施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六)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应用建设,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提升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应用能力。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职能部门)

(七)实施招投标常态化监管,查处妨碍“统一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行为,开展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建立镇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通道,运用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诚信”版块,依法依规对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曝光公示。(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保证金常态化监管工作,规范保证金收取,完善保证金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全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紫溪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

(十一)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二)对标《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依托省级“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机制,公示收费信息和收费承诺。(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三)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和新业态新领域,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紫溪司法所、紫溪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

(十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五)充分发挥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作用,拓宽市场主体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投诉问题办理,有效引导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监督。(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十六)认真贯彻落实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构建信心政商关系相关制度和办法,定期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研究,重点调查党政机关干部执行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及时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

(十七)组织开展“百场座谈千家市场主体”活动,组织全镇各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认真听取梳理市场主体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对市场主体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增强企业长期发展信心。(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十八)持续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坚持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弄懂政策、兑现政策。(责任单位:紫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九)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依托手机“办事通”服务事项评价等手段,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及时对办事过程满不满意进行评价,推进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全镇各职能部门)

(二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护航”活动,强化执纪监督,分步骤、有重点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并适时进行“回头看”,以强力监督执纪问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细化切实可行的措施,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狠下功夫,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

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紧随形势、通盘统筹、勇于突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集众思建真言、汇众智谋良策”。

(三)强化监管,务求实效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转作风、提素质建设,坚决杜绝落实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敷衍塞责的现象,形成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紫溪镇委员会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