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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2-0114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2-01-14
称: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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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汇总2021年度紫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紫溪镇大石铺49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876002,传真:0878—38760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推进,认真抓好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算决算、食品安全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就业创业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决算、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3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制度1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年报1条,政府文件1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组织机构1条,概况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部门预决算2条,食品安全信息11条,文化信息公开13条,民政工作信息公开11条,扶贫工作信息13条,就业创业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5条,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办理流程、文书格式模板办理依申请公开信件。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2021年,政府网站回复网民留言1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41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政府网站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要求更新网站信息,做好日常监测,定期对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是否及时更新、页面和各栏目是否可以正常访问、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网站发布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紫溪镇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政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紫溪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办、中心、站所提高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站所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所有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站所职能职责,负责各自站所公开事项的梳理、材料收集、报审、公开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的站所、分管领导等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年组织培训2场次,增进各服务中心、站所及村委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队伍不够健全。镇政府兼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只有1人,各村(社区)信息员也同时兼任其他工作,任务繁重。

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便民。主要体现在门户网站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多是基于工作需要硬性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设置的,过于官方和专业,不够接地气、达民意,没有充分考虑群众普遍的需求和习惯,也尚未建立人性化的查询导航。

三是部分站所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门行业站所对所属领域政务公开的要求、程序不熟悉,工作被动,造成了第三季度网站巡查发现紫溪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栏目长期未更新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培训宣传力度,对涉及文化、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就业创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的相关站所负责人进行培训,以提高其思想认识,及时、全面上报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和考核制度。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改进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