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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1-1122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1-11-22
称: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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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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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迅速成立镇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持续压紧压实镇村组三级责任,严格落实精准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累计投入18.5万元储备防疫物资,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力量1.2万人次,设立集中隔离观察点1个,常态化开展体温监测和健康码、行程卡管理工作,辖区范围内未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2.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紧盯各类返贫和新致贫风险问题,对全镇329户贫困户、30户边缘户实施跟踪监测和精准帮扶。投入180万元实施2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巩固提升项目,实施安全饮水工程8件,扩修(改造)村组公路6公里,硬化村内户外道路2.68公里;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1户181万元,128户331人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投入14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模式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举办贫困劳动力就业引导性培训班5期 242人,组织11名致富带头人参加技能培训,以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开发、建立扶贫车间等方式实现494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现贫困群众“上得起学、看得起病”的目标;全镇327户四类重点对象和603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面清零,2020年全镇无新增致贫人口、无返贫人口。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巩固环保督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村庄发展基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和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285万元实施西静河水源地治理项目,投资92万元完成母掌村委会郭家和白普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严格落实河长制,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工程稳步推进,清河行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森林覆盖率达86.84%,获得“2020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荣誉。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应急处置、投资项目审批等制度,严控新增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楚雄“梨花海洋”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紫溪森林康养小镇项目有序推进。投资101.06万元的紫金村法藏寺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完工。投资165.17万元的岔河、母掌村扶贫整村推进水利项目顺利竣工,投资8万元的母掌村马叭邑水库渗漏处理工程全面完成,集镇自来水厂项目后续建设完成扫尾。投资82万元实施小过脉至紫金15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紫云公路等一批镇村公路改扩建及硬化项目顺利实施,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100%,乡道管养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全镇“路网”更加通畅,被命名为楚雄州“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前进、母掌、岔河、平掌等一批村级活动场所相继建成。

4.全力以赴促进产业转型。坚持重点突破、培强特色、优化结构,推进产业发展转型。继续巩固提升传统农业,着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全年粮食总产量1465.9万公斤,畜牧业总产值9310万元;收购烟叶36万公斤,实现产值1015万元;完成中药材、花卉种植面积1200亩,实现产值950万元;种植魔芋3600亩、山药556亩、草莓130亩、人工食用菌143亩,姜饼瓜1019亩,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巩固提升樱桃、冬桃等特色林果产业,全力推进楚雄“梨花海洋”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全镇累计种植经济林果达6.1万亩,实现产值4720万元;大力发展生态采摘、休闲观光、彝族风情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推动大紫溪、白草花、冷水河向乡村旅游村升级转型,全镇接待旅游人数达36万人次,实现旅游经济收入1500万元,荣获“云南省旅游名镇”称号。

5.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完成前进中心小学校舍等一批改扩建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全镇中小学阶段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100%,2020届初三毕业生129人,被普通高中录取39人,被中职学校录取76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9.14%。卫生健康事业全面进步。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和“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持续改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共收治门诊18415人次,住院169例,广泛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宣讲,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公益性公墓建成运行,兑现惠民殡葬补助7.9万元,殡葬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77.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达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发放低保保障金158.13万元、特困供养金19.6万元、临时救助金22.96万元,全年转移就业5341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562人次,社会养老、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得到加强,更多人享受到了社保红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成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建7支特色志愿服务队、22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80场次,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到3700人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6.全力以赴加强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整治、预防各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严厉打击森林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9起,罚款58.22万元。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依法拆除国省干线、市乡公路及广大铁路沿线非法设置的广告牌45块,制止房屋建设违规事项8件;畅通群众诉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件,办理办结92件,办结率100%,未发生非正常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梳理和摸排,加大对“村霸”、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排查力度,核查问题线索3条;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深入人心。

7.全力以赴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主动向镇党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4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定期开展农村“三资”清理,规范“村账镇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1+10”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作风建设,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委、政府、人大、共青团、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计生办、科协、社保所、企业办、文化站、规划站、农推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5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4.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2019年度收入2,578.79万元,增加875.56万元,增长33.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我镇项目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50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99万元,占总支出的47.93%;项目支出1,823.87万元,占总支出的52.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9年度支出2,613.64万元,增加889.22万元,增长34.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我镇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99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1,578.46万元,增加100.53万元,增长6.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3.87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1,035.18万元,增加788.69万元,增长76.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镇项目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6.84万元;农林水支出65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5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8%。比上年2,608.64万元,增加697.24万元,增长26.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我镇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61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8万元;资本性支出94.97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单位生活补助,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文化站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1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1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51万元;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3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29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24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36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主要用于国土规划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1.53万元;资本性支出259.86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1,10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3%。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紫溪镇农业补贴、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83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8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00万元;资本性支出248.39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企业办机构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84万元;

9.住房保障(类)支出24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88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支出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5.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9万元,完成预算的8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83万元,下降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万元,下降9.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完善规范接公务待制度规定,大部分的公务接待从原来的餐馆、农家乐改为政府食堂统一接待,大大的压缩了餐桌上的浪费,节省了公务招待费的支出。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等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9万元,占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18.55万元,占54.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紫溪镇行政区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1万元,比2019年支出数354.02万元,减少293.31万元,下降82.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二是压缩了单位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3.30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3.29万元;邮电费3.46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劳务费6.78万元;工会经费7.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部门资产总额120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4.51万元,固定资产343.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9.4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3.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4.0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7.88

864.51

343.37

263.73

18.08

0

61.5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1120085027895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