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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1-1030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9-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1-09-22
称: 紫溪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号: 紫政通〔2021〕21号

紫溪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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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根据《楚雄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红黑榜”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评价内容

坚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底线,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5个方面内容,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评价,根据赋分权重和考核评价标准逐项评分。

(一)农村“厕所革命”方面

1.农村公厕。对建立并严格执行农村公厕(村民小组公厕)保洁制度,公厕维护设施良好、环境干净整洁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公厕位置布局不合理,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建而不用,厕所粪污未收集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2.农村户厕。对完成户厕改建任务,户厕产品或施工质量达标,户厕粪污及时处理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户厕产品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户厕粪污未及时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二)农村生活垃圾方面

对有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设施,设施内垃圾及时就地处理或转运处理,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垃圾等问题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三)村生活污水方面

对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已建立的生活污处理设施使用正常、管护到位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放、 污水横流、有黑臭污水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四)村容村貌提升方面

1.公共环境。对村内户外道路干净,路面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村内水塘、沟渠干净,村内河道畅通,无卫生死角、 残垣断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明显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道路路面有垃圾和积水,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未及时清理河道和沟渠内垃圾、漂浮物、淤泥,生活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村内有卫生死角、残垣断壁等问题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2.家庭环境。对农户严格执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柴草杂物和农机具摆放整齐,畜禽圈养、粪污入坑并及时处理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存在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脏乱差”,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农机具随意摆放,畜禽粪便未入坑、乱排乱放,有残垣断壁和废旧危房等问题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方面

对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村庄设有保洁员并履职到位,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 并有效执行的村民小组,给予正面评价;对未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或村规民约执行不到位的村民小组,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负面评价。

三、评价方式

采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委会实地评价等方式,每月定时组织对辖区内村(社区)、村民小组开展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村组整改。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8个行政村总体实地评价;各村(社区)负责对所辖村民小组进行实地评价。原则上将评价排名前2位的村(社区)列入“红榜”、将排名后1位的村(社区)列入“黑榜”;评价排名前10位的村民小组列入“红榜”、将排名后5位的村民小组列入“黑榜”进行公示。评价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列入“红黑榜”名单,各村(社区)于每月25日前上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收集到的各村组“红黑榜”清单后,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其他新媒体和工作通报等,在全镇公布“红黑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红黑榜”制度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确保工作见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村组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工作。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借助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对“红黑榜”进行公布,及时进行跟踪报道,监督问题整改。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组织开展“红榜”村庄观摩交流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此件公开发布)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