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紫溪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进
2019年,紫溪镇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各总支(支部)、各办公室(中心、所)、各村(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安排1人兼职负责楚雄市人民政府(紫溪镇子网站)日常维护和运行、信息公开工作。
二、压实公开责任,确保高效开展
紫溪镇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紫溪镇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及《紫溪镇2019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围绕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了按照各站所、各村(社区)职能职责实际划分责任工作格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抓实日常工作,确保全面落实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2019年,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子网页公布了“楚雄市紫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采取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在网站栏目更新乡镇动态94条,政府文件9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组织机构4条,概况信息9条,人大代表建议2条,部门预决算3条,食品安全信息9条,文化信息公开15条,民政工作信息公开11条,扶贫工作信息10条,就业创业信息10条,各类信息公开制度3条,总计180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按照网站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约稿工作,按时按量地报送约稿信息,2019年共报送约稿信息20余篇。
(二)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关系群众利益最直接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民政工作信息公开、扶贫工作信息和就业创业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成果。
(四)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先审后批再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处置机制,加强政务舆情源头管控,做到政务舆情早发现、早处置。
(五)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紫溪镇通过网站专栏及时公开了紫溪镇2019年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了收支总体情况、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重要事项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认真履行对政府网站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要求更新网站信息。坚持每天“读网”制度,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12345”政府热线办理回复工作,2019年共受理转办件7件,办理回复群众满意度达100%。综治办安排专人负责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件办理回复,2019年共受理转办件7件,7件均按时限办结,办结率达100%。2019年,紫溪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政府网站运行良好,政府热线畅通,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件回复及时。
(七)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指导。2019年开展业务培训2期,参加培训人员6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利用QQ群、微信群、短信,经常性推送政务公开知识,进行交流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大幅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执行还不够到位。部分站所(中心、办公室)、村(社区)在执行上还不到位,仅满足于公开正式发文及日常工作动态,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如数据、图表等资料文件依然“束之高阁”,没有起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
2.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重点领域栏目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成员单位缺乏信息的有效流转沟通。
3.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方案,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部署、有落实,形成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2019年楚雄市紫溪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1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2 | 一、主动公开数 | 条 | 83 |
3 | 其中: 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县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个 | 9 |
4 | 其中:规范性文件 | 个 | 0 |
5 | 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州县部门文件) | 个 | 0 |
6 |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信息 | 条 | 0 |
7 | 主动公开统计信息 | 条 | 0 |
8 | 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 | 条 | 0 |
9 | 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条 | 0 |
10 | 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条 | 2 |
11 | 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 | 条 | 0 |
12 | 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0 |
13 | 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 | 条 | 0 |
14 | 主动公开扶贫信息 | 条 | 10 |
15 | 主动公开教育信息 | 条 | 0 |
16 | 主动公开医疗保障信息 | 条 | 3 |
17 | 主动公开社会保障信息 | 条 | 5 |
18 | 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信息 | 条 | 10 |
19 |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 条 | 0 |
20 | 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信息 | 条 | 0 |
21 | 主动公开公共卫生信息 | 条 | 0 |
22 | 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 | 条 | 0 |
23 | 主动公开食品药品信息 | 条 | 8 |
24 | 主动公开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信息 | 条 | 0 |
25 | 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信息 | 条 | 0 |
26 | 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 | 条 | 0 |
27 | 主动公开房屋征收 | 条 | 0 |
28 | 主动公开公开人大建议 | 条 | 0 |
29 | 主动公开公开政协提案 | 条 | 0 |
30 | 主动公开其他信息 | 条 | 34 |
3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3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33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0 | |
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35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3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37 |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本级政府文件) | 篇 | 0 |
38 | 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39 |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40 | 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4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4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43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2000 |
44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4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4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47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4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 | |
49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5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5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52 | (四)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4 |
53 | (五)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