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院(所)、学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作雄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艺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吴礼松 吕合派出所所长
易翠梅 吕合司法所所长
李永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启华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 金 镇综治办主任
张海斌 吕合卫生院院长
(二)应急小组成员
组 长:高艺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吴礼松 吕合派出所所长
易翠梅 吕合司法所所长
李永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启华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 金 镇综治办主任
张海斌 吕合卫生院院长
各村主任、村医生、社保员
具体联络人:张海斌
一旦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启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应急处理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当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医务人员及公安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以及预案级别,并立即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器械等物资。
(二)小组人员为全天等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听从组长调遣,随时准备应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修、制订应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处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所需的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给;办公室负责医院的后勤安保协调工作,并负责事件上报;吕合卫生院院长负责与卫健局、疾控中心、政府的联系。
三、报告制度
(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和接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病人必须立即据实报分管副镇长,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二)报告内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临床症状,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四、应急措施
(一)处置流程
精防机构采取的有关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应遵循《疾病诊疗规范精神病分册》和《中国精神疾病防治指南》的规定。对“精神医学科门诊留观”或者“精神医学科紧急住院治疗”的患者,应按照门诊留观和紧急住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现场临时性处置。用于疾病诊断明确,问题清楚,处理措施不复杂的情况。主要针对一般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或病情不重,治疗依从性较好,患者家庭有一定管理条件的患者。对已经接受管理的患者,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应及时转到精防机构精神医学科门诊留观或精神医学科紧急住院治疗。
2.院外应急医疗处置常用措施
(1)心理危机干预。使用支持性和解释性言语,缓解患者紧张、恐惧和愤怒情绪,劝说患者停止危害行为。同时对现场其他人的焦虑、紧张、恐惧情绪给予必要的安慰性疏导、转移。
(2)保护性约束。保护性约束为及时控制和制止危害行为发生或者升级,而对患者实施的保护性措施。经患者监护人(家属)同意,在当地公安干警协同下,使用有效的保护性约束手段对患者进行约束,对其所携危险物品及时全部搜缴、登记、暂存,捋患者限制于相对安全的场所。
(3)持续性药物治疗。对已经接受管理的患者,根据疾病诊断和既往治疗情况,应督促患者根据专科医院制定和调整长期治疗方案,以巩固治疗效果,控制病情。
(二)处置后患者管理
已经接受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应急医疗处置结束后仍然在家居住的,镇卫生院按照要求进行患者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强调各部门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二)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精防人员负责具体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