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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2-/2023-1228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2-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吕合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号: 吕政通〔2023〕64号

吕合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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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院(所)、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吕合、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提升能力素质,全面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全力维护生态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对森林草原资源、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大的影响。我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年得到增强,但今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比上年更加严峻、艰险,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和国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委会、各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提前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森林草原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的要求,建立健全稳定高效、信息畅通、反映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抓好应急扑救力量建设,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指挥部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为防灭火提供保障和服务,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村委会要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和情绪,所辖区域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并科学组织指挥扑救。

二、抓好工作部署,压实防火责任

要按照“全民抓防灭火,党委、政府负总责”的要求,镇、村、组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镇政府与各村委会、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村小组与农户、林草中心与林业员的防灭火责任书签订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各村委会要专题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为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议案早完善、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牢牢把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要实行指挥长负总责,联系点班子成员包村委会,护林员包片、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包组、包地块的责任制,压实责任,形成全方位抓防灭火工作的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防意识

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基础性工作,每年12月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即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草原保护、森林草原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标语)、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等宣传工作,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采取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粘贴宣传标语、制作警示标牌、发放宣传资料、户长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草原道路两侧、坟山等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固定宣传牌的设置,增加临时标语粘贴、粉刷数量。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使“护林(草)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自觉行动,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纪意识,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党委、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

按照“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建队原则,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镇武装部组建一支60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委会组建一支30人的义务扑火队及10人的专业扑火队,各村民小组组建2—3支各15人的义务扑火队,并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加强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和扑火模拟演练,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扑救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在火情处置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快速反应,强化扑火队伍的协同作战意识,实施重兵扑救,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发挥指挥员的核心作用,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力争首次扑救取得成功;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五、严格火源管控,排除火灾隐患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1日是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肃查处烧荒烧地(埂)、清明祭扫等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火源管理责任,加强检查,排除隐患。加强对春节、清明节、大春生产期间的火源监管,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做到林区草原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草原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酒醉人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憨、聋、痴、哑、精神病、酒醉、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八种人和缘山田(地)、林区坟主、烤桉油业主的监护监管工作,并对其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认真落实好各村民小组农户轮流巡山制度,要充分发挥巡逻队和护林员的作用,加大巡视护林力度,实行重点防范,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草原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督查问责

防火期内,党政办、林草中心、各村委会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坚持领导亲自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并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战机,造成重大火灾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镇林草中心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吕合镇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3877002、3877026)。要加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查处及打击火灾肇事者,严肃处理火灾责任人。各村委会、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灭火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包保人员严格履行包保职责,指挥部加强督查,对各单位、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物资保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委会、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