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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2-/2023-0728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吕合镇2023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号: 吕政通[2023]31号

吕合镇2023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发表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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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近期以来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该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令人痛心,教训深刻,全镇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103项具体细化举措,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3个方面: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加强风险评估,严格实施大型活动安全许可,严格现场监管,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和拥挤踩踏、群死群伤事件。(责任部门:派出所)

(二)煤矿安全:一是要督促煤矿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石鼓煤矿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煤矿对上级部门检查、煤矿自检自查、专项检查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煤矿安全;二是要督促煤矿认真制定方案,严格按程序报备后开展隐患排查及检修,及时排查矿井下存在的自燃发火、水害、瓦斯、顶板、粉尘、提升运输、通风、机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要督促煤矿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及时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否全面普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开采行为检查。(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

(三)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排土场防垮塌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四)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针对滇中引水、土地整治、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突出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个项目协调指挥部 配合部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安全:针对辖区加油站,要重点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火消防措施,严格散装油的管理和销售。辖区内的油气管道加大隐患点摸排,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好管道涉及区域内的生产及建筑等情况的管理,严控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确保油气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针对中缅油气管道、西南成品油管道,要加强对管道沿线及周边村群众宣传工作,管道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深根作物和建筑各类构建筑物,禁止各类损害油气管道的行为,在巡线员巡查的基础上,行业部门和属地村委会也要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吕合派出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涉及油气管道村委会)

(六)烟花爆竹:要突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烟花爆竹专卖店,要加强对进货渠道、货物存放、消防措施等的检查和监管。(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七)道路交通:一是扎实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及车辆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村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行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是严厉打击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客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拼车接送学生等行为;三是要强化上路执法检查,突出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四是必须全面启动辖区内的“两站两员”,上路开展劝导工作,严把出村口、重要交通路口,要及时排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吕合派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八)重点工贸企业安全:对辖区内的3个木材加工厂、梨醋厂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防尘涉爆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液氨管线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氨制冷机房贮氨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监控到位,实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吕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消防安全: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敬老院、连片村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对季节性山火和农村农作物焚烧管理是否到位。突出抓好宣传、责任落实、重点人群火源管控、重点区域检查等工作,严管火源,严防火情。(责任单位:应急办、吕合派出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

(十)民爆物品安全:是否对民爆企业超产、超员、超量、超时、违法建筑、违法生产、违法销售、违法使用、违法运输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责任部门:镇派出所)

(十一)特种设备:针对使用锅炉、龙门吊、航吊、塔吊等特种作业设备的企业,要突出对设施设备、场地、现场管理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吕合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二)食品安全: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以集镇市场、超市、学校食堂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粮食、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等品种的整治,以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吕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十三)自建房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责任单位: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7月10日前,各村委会、各站所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息,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镇集中整治。2023年7月10日至20日,各村委会、各站所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3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督导检查。2023年7月20日至7月25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所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镇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 2023年7月25日至7月30日、8月25日至8月30日镇安委会要加强对各村委会、有关站所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村委会和站所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单位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州、市实施办法要求,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委会、有关站所单位要把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镇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取得实效。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