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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2-/2021-011002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号: 吕政通〔2020〕2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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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院(所):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对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吕合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立华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副组长:申永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肖宇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

周强   吕合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维明   吕合镇卫生院院长

何勇   吕合派出所所长

李劲松   吕合供电所所长

郭永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金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马永明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田太宏   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段杰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左政海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任希林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姚   芳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李学才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普仙梅    吕合财政所所长

李文成    吕合村委会主任

李纯聪    回龙村委会主任

杨英圣    中屯村委会主任

何廷刚    斗阁村委会主任

赵维翠    白土村委会主任

李国聪     红武村委会主任

朱朝富    钱粮村委会主任

起和坤    干田村委会主任

普文功    新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合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同时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的宣传载体,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都能认识到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宣传,提高灾害防范意识,要使广大村民、居民自觉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

三、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各村、镇属单位要明确责任,按照“谁诱发、谁监管、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防治工作责任制,逐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防。同时,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值班及灾情速报制度,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内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其他一切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具体可行的防灾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做好预案,立好警示牌。

四、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

为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群测群防网络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吕合镇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安排如下,值班人员要按照《吕合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汛期值班工作。

1.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每周党政办所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即为地质灾害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2.值班电话:党政综合办公室 3877002传真3877394

五、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国土资源所和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大对地质灾害严重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切实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明确各有关站所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积极性,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推行实施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党政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三是认真执行《吕合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等五项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并将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情况和《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卡》上报国土资源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四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在汛期中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巡查检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联系、“两卡”发放、监测人员在岗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