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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2-/2021-0110005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1-0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印发《楚雄市吕合镇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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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市吕合镇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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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通〔202019

 

中共吕合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楚雄市吕合镇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楚雄市吕合镇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已经镇党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吕合镇委员会

20203月21日

楚雄市吕合镇党政办公室                  20203月21日印发

 

楚雄市吕合镇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吕合镇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结合吕合镇网络舆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联席会议是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网络舆情工作,指导、推动全镇网络舆情工作的载体和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党建办、派出所、经济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站所组成。参加人员为站所负责人,同时各成员站所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站所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落实。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对网络舆情工作的指示、要求;分析、研判全镇网络舆情工作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二)听取网络舆情工作汇报,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制度,指导全镇网络舆情工作;
  (三)派出专项督查组督办有关网络舆情事项;
  (四)其他应当由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信访、舆情、应急危机事件,应当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召集人批准,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指定的其他人员主持。

第七条  联席会议召开前,有关部门应当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研究事项相关资料,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及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依据。

第八条  联席会议设置专门的记录本,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保管。会议研究事项的主办部门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研究两个以上事项的,由各事项的主办部门分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