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楚雄市苍岭镇举行了《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30,在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楚雄市苍岭镇于2025年4月27日以网站公开形式发布《苍岭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5年5月12日17:30无人自愿报名参会。于2025年5月12日发函《苍岭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荐〈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代表的函》,邀请有关单位推荐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苍岭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5年5月12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苍岭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
陈 江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剑波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代表)
(三)听证监察人
胡红菊 苍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李 双 楚雄市苍岭司法所所长
(四)听证代表(27人)
李家旺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刘云峰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副书记(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董开宇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胡 莹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紫富 楚雄市苍岭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徐林忠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大代表)
张克昌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广浩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苍岭派出所所长
王 静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仕兰 苍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朝斌 苍岭镇执法队队长
杨 晶 苍岭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政协委员
王东生 苍岭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春玲 苍岭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华 苍岭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王存能 苍岭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赵宏嫔 苍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市政协委员
姚云梅 苍岭小学教师、市政协委员
凡应富 苍岭镇苍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李建昌 苍岭镇西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罗启顺 苍岭镇黄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明华 苍岭镇黄草村委会副主任(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袁洪斌 苍岭镇云甸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宋兴权 苍岭镇李家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曹兴能 苍岭镇智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孙学清 苍岭镇竹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刘玉兰 苍岭镇石涧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人大代表)
(五)听证旁听代表(1人)
杨世应 镇党建办副主任、镇人大专干
(六)《规划》设计方(2人)
刘春霞 云南营造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吴加顺 云南营造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七)听证记录人(2人)
陈仕兰 苍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谭忠华 苍岭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五、听证代表意见及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基础数据准确性与更新。规划中耕地、人口、自然村数量、企业名录等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更新,存在逻辑矛盾。
拟采纳情况:采纳。全面核查并更新基础数据,对接最新统计资料,修正数据矛盾处,确保规划数据与实际管理情况一致。
(二)产业布局合理性。花卉大棚、工业园区等产业布局未充分考虑地形、水源、交通等实际条件,选址不切实际。
拟采纳情况:采纳。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论证选址可行性,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规划落地性。
(三)区域规划协同衔接。镇域规划与市级、高新区规划在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上衔接不足,存在脱节现象。
拟采纳情况:采纳。加强与上级规划的协同对接,明确镇域产业功能定位,完善区域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衔接方案。
(四)生态保护与红线管控。自然保护区开发限制描述模糊,生态保护术语使用错误,环保布局未考虑生态缓冲。
拟采纳情况:采纳。修正生态保护相关表述,明确生态红线区管控要求,补充禁止性与限制性活动内容,强化生态保护措施。
(五)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冷链仓储、污水处理、村庄基础设施等规划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部分设施标准较低。
拟采纳情况:采纳。根据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规划,提升配套标准,确保新建项目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六)规划弹性与动态调整机制。缺乏弹性发展区规划和定期修编机制,难以适应未来发展需求。
拟采纳情况:采纳。在重点区域预留弹性发展空间,建立规划定期评估修编机制,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和长效性。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19名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疑。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镇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楚雄市苍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