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41-/2022-0429001 信息分类: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苍岭镇 生成日期:
称: 苍岭镇2018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号:

苍岭镇2018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表时间:2022-04-29
字体:[    ]

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9日,楚雄市审计局对苍岭镇2018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苍岭镇高度重视,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经手相关收入未入账

(二)非税收入未缴财政411826元

(三)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政策享受不到位

(四)为妥善处置五保供养老人相关资金

(五)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减免市场租金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七)未缴纳合同印花税

(八)镇政府长期欠缴镇自来水厂水费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个人经手相关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1.市场办相关收入未入账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在审计期间,马德才对市场办所收取的费用开展自查自纠,于2021年12月自行分3次5笔缴入苍岭镇自来水厂对公账户相关资金259100元。苍岭镇党委、政府已将该笔资金进行冻结,相关人员移交楚雄市纪委待处理。苍岭镇将对市场办进行改革,将市场办从集镇自来水厂剥离出来,交由苍岭村委会管理。完成改革后,将加强收费源头的管理,特别是市场收费票据的监管,摊位价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资金收取不通过经办人员,直接由租赁人存入指定账户,进一步规范市场办财务收支管理。

2.敬老院五保老人死亡赔偿金未入账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原敬老院院长李国民收取肇事司机丧葬费赔偿17000元,该资金收支均未纳入敬老院账面核算。审计期间,苍岭镇已于2021年12月23日将该笔资金17000元收回镇财政专户。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民政办对以上资金进行收支清理核实,要求相关当事人原敬老院院长李国民提供合理、合规、有效支出单据来核销支出,财政所通过电话方式与当事人李国民沟通,李国民答复,因时间太久,提供不了任何支出发票。苍岭镇民政办将该笔资金缴存敬老院账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于苍岭敬老院公益事业,下步工作中,苍岭镇将进一步规范敬老院财务收支管理。

(二)非税收入未缴财政问题

1.楚雄市苍岭镇祥泰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成立,11名村兽医未按合作社章程投资合作。楚雄丰乐兽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镇兽医站房屋开展经营并按进总货价的10%向合作社上缴利润。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共上缴43814.30元,支出合计20090.42元,结余23723.88元。审计期间,苍岭镇已于2021年12月21日将该笔资金收回镇财政专户,根据审计决定要求,并于2022年2月24日上缴市财政。

2.坐支烤烟育苗大棚收入240000元、原敬老院场地租金收入100000元,2个站所楚南路征地拆迁补偿款71826元的问题,以上收入均被坐支。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非税收入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市级财政,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政策享受不到位的问题

苍岭镇民政办未为镇敬老院5位已亡故集中供养人员申请丧葬补助16000元,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民政办已为2名已亡故集中供养人员申请丧葬补助12000元,为1名已亡故集中供养人员且未安葬在苍岭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申请丧葬补助2000元,为1名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且居住敬老院的农村困难群众(已亡故),申请丧葬补助4000元,剩余1名亡故人员属流浪乞讨人员,且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暂住苍岭镇敬老院,因户籍属于禄丰市黑井镇,根据相关规定,不能享受丧葬惠民补贴。以上申请资金由于市财政资金紧等原因,资金未下达未兑付,待资金下达后及时兑付。

(四)未妥善处置五保供养老人相关资金的问题

1.应退未退已死亡五保供养老人丧葬费18513.15元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在五保供养制度健全之前,苍岭镇向村小组或个人收取集中供养老人丧葬费结余18513.15元,其中:可追溯2人2800元,不可追溯金额15713.15元。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民政办清理核实,其中2人所在村小组收取丧葬费,分别为李光亮(亡故),向竹园村委会马房村小组收取丧葬费1200元,冉顺友(健在),向苍岭村委会石官屯村小组收取丧葬费1600元,苍岭镇民政办于2022年3月1日已经将以上资金拨付到村小组账户,不可追溯金额15713.15元将根据政策规定计划用于苍岭敬老院公益事业。

2.已死亡9名五保供养老人个人银行卡结余31304.72元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截至2021年12月13日,楚雄市苍岭镇敬老院9位已死亡人员的存折(卡)由楚雄市苍岭镇民政办相关人员保管,卡内余额合计31304.72元。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民政办对9名已亡故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开展寻亲,董成书家属已寻找到,并将农村信用社银行卡1张,账号:623*************022,余额:14165.52元,返还至云甸村委会,委托交由家属,其余8名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寻亲无果。

(五)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减免市场租金的问题

2020年度,楚雄市苍岭镇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未按上级相关要求减免市场租赁费。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市场办在收取2022年市场租赁费的过程中,体现“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和省、州关于疫情期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政策,即2022年市场租赁费全年只收取9个月。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属畜牧兽医站办公楼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账和苍岭镇固定资产账面比对,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和苍岭镇均未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属畜牧兽医站办公楼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时与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核实了情况,苍岭兽医站于2007年7月上划楚雄市畜牧兽医局管理,苍岭财政所已做资产上划财务处理,会计凭证号为2007年12月24号,但市畜牧兽医局并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2012年,楚雄市畜牧兽医局把各乡镇兽医站下划到乡镇管理时,财政所未收到市财政局的资产下划文件,无法记固定资产账,导致兽医站办公楼资产未入账。苍岭镇财政所在2022年补记固定资产账。

2.苍岭国土所办公楼重复记账。根据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账和苍岭镇固定资产账面比对,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和苍岭镇均将苍岭国所办公楼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且原值不一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账面原值17万元,苍岭镇账面原值15万元。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苍岭国土所及时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核实了情况,苍岭镇资产系统记录的资产编号000000150房屋是1996年土地所、计生办、规划站三家共同建盖办公住宿楼。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资产系统中录入的土地所房屋(资产编号FW1998000002)登记资产170,000.00元是1998年购买原税务所的办公楼,与苍岭镇资产系统中录入的土地所房屋(资产编号000000150)登记资产金额150,000.00元不是同一处资产。由于各种历史原因,1996年固定资产账面只登记了土地所的房屋资产,计生办、规划站的房屋未记入固定资产。苍岭镇财政所在2022年账务中补计计生办房屋固定资产300,000.00元,700平方米;规划站应补录房屋固定资产100,000.00元,115平方米。

现在资产决算期间,省财政厅要求不得在资产系统中增减资产,待资产决算结束后才可以补录资产及账面处理。

(七)未计算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

已经完成整改。关于2018年以来苍岭镇政府与多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工程、劳务、服务、维修,均未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苍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2018年至2020年各办、中心、站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清理,建立台账,根据清理,需要补缴印花税9818.18元,已向税务部门申请补缴。在下步工作中,苍岭镇将进一步强化依法纳税意识,每年定期对政府、站所、村(社区)合同进行清理,建立台账,依法缴纳合同印花税。

(八)镇政府长期欠缴镇自来水厂水费

该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1年6月末,苍岭镇自来水厂账面显示楚雄市苍岭镇政府累计欠交水费合计381270.56元的问题。因苍岭镇镇财政困难,对近年来所欠交的水费采取挂账的方式处理。苍岭镇在下步工作中通过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消化历年欠缴自来水厂水费。

我们将继续以此次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为戒,进一步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制度。加强相关人员财经法规、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强化理财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认真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相关要求。积极强化国有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使用市场运作模式盘活公共和集体资源资产,使用信息化手段降低财务风险。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多渠道用好资金,努力提高集中供养老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苍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