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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0-/2024-0412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子午镇 生成日期: 2024-04-02
称: 子午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号: 便签

子午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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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村委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曙光村委会下力么小组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先唯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苏朝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建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在兵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孙建荣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董 凯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开进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高祖益 镇财政所所长

张楚红 子午供电所所长

张 燕 子午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负责人

杨定才 曙光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设子午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苏朝君兼任,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及督促检查;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子午自然资源所:督导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点工作;协调落实避险搬迁用地及补助资金;督导落实迁出地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经济发展办: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地质灾害受胁群众避险搬迁;指导项目审批,配合做好避险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后续扶持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外观风格管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财政所:按相关政策规定拨付各级承担的补助资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完善搬迁安置户后期用地手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曙光村委会:配合各部门协调做好群众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村委会为本辖区地质灾害受胁群众集中搬迁安置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避险搬迁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组织实施辖区地质灾害受胁群众集中搬迁安置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三)建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安置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此件公开发布)

                                                                        子午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