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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9-/2024-0307007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东华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号:

东华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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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4〕4号)、《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楚雄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安〔2024〕4号)、《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安字〔2024〕2号)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依托镇消安委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文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姚龙本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谢应虎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国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国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罗宝章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段金龙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 刚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董宇昆 东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存旺 新街初级中学校长

周永兴 东华镇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宏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应站所抽调,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实行实体化办公。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厅、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和未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器材。

4.动火作业现场与周边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和未设置防止焊渣火花溅散渗落的地下和周围严密围挡设施。

5.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6.不具备作业环境(直接在裸露可燃物上作业、五级及以上风力室外作业、现场具有难以彻底管控的火灾或爆炸风险)进行动火作业。

7.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8.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6.建筑的地下与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且未在首层采用乙级防火门对连通部位完全分隔或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

7.建筑常闭式防火门没有保持在关闭状态或防火门不能正

常关闭。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阳台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3.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未设置在不燃材料墙体上。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使用。

4.灭火器过期、报废或被挪用。

5.应急照明、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全镇统一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单位、责任人、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存档备查,并向社会承诺消防安全。

2.各有关单位细化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检查要点,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单位自查自纠记录开展检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单位自身排查能力不足、整改质量不高的,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参与排查。

3.镇政府组织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村民委员会等力量,以“九小场所”为重点开展检查,对于执法权责外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上报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各级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难以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国土规划中心、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消防工作站按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网和户外广告牌等问题。

3.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宣传、文化等站所发动媒体平台,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12345”“12350”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广泛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镇消安委办牵头,定期会同宣传、文化单位,宣传整治行动典型做法,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逐级汇总上报,由市安委办和消安委办牵头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3.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4.各村充分利用乡村应急广播、户长会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组织引导村民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5.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

1.各村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制定教学培训计划,行动期间分期分批对村、组干部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2.镇消安委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

3.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国土规划中心、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等站所,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一次作业安全专题培训。

4.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督促行业所属单位严格落实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针对性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题消防安全培训。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各村委会、各站所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2.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开展一次拉动演练,组织重点人群参训参演。

3.各村、派出所、消防工作站聚焦“九小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片区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镇消安委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

2.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相关行业站所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1.组织相关站所联合成立督查组下沉到各村,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

2.各有关站所结合本行业实际,成立行业督查组、执法小分队,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3.实行班子成员分村包保制度,各班子成员按所联系村委会对11个村实行分村包保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25日前)

各村各站所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召开会议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督查指导“三类重点场所”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重要活动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

各村各站所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化排查整治,交叉并行单位(场所)自查和部门、基层组织排查督导,镇消防工作站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阶段评估(2024年3月底前)

各村各站所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阶段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并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开展整治行动。对验收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镇消安委将对各地阶段性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

各村各站所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七大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问题,加强督促整改销号,全面筛查,加强疑难问题的分析研判和会商,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领导和统筹,解决重点问题,对区域性问题制订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和加强管控,健全闭环整改流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村聚焦三类重点场所,探索健全火灾风险突出行业领域“全链条、全环节”消防安全监管机制,从管理上、人员上、设施上、制度上解决根本性问题,从本质上提升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村委会、各站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统筹,精准治理。各村委会、各站所要统筹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火灾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治理,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村委会、各站所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