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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9-/2024-0204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东华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号:

东华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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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东华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结合东华镇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成立东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组长:胡华文 镇党委书记

刘文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鲁海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经济发展办、水务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学、小学、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综治办、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1个村党总支及村委会。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王国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车辆调配组、物资调配组、后勤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纪律监督组、舆情处置组、火情火灾事故线索调查专案组共10个小组。

(二)工作组职责任务及人员配置

1.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值守。

应急救援办主任:谢应虎 镇党政办主任

应急救援办副主任:王国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镇党政办、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值班电话:0878-3806002、0878-3806026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指挥组组长:刘文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国宏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有荣 东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正祥 新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金龙 莲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天栋 朵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加雄 本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谭先贵 达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楠松 红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正权 宜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显超 邑多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国寿 力峨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金保 路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3.应急救援队职责:服从人员调配组统一安排,负责火场物资保障、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协调人工降雨灭火工作;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应急救援业务队队员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专业应急救援队(20人)

队 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队长:董应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副主任

班 长:杨善政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队 员:谢应虎 段天鹏 罗宝章 徐作海 胡建伟

李 刚 黄平华 何万金 刘云国 刘先能

李铁万 王春荣 何 熙 王盛强 董嘉玮

杞朝平 董紫俊

(2)机关义务应急救援队(共计40人)

一队队长:段华斌 镇党委副书记

副队长:鲁文荣 东华司法所所长

队 员:罗宝章 李 刚 周发旺 罗再成 杨存金

徐作海 王逸潇

队队长:鲁海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段金龙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队 员:巴文才 李发友 李得运 谢占军 高 宇

罗思辉 唐明富 李润秋

队队长:董晓川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刘发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队 员:刘仕能 胡建伟 张天云 黄平华 李正荣

夏 坤 陆学武 刘登跃

队队长:李有靖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王正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队 员:段天鹏 王中武 汪建平 何成福 张 琦

李 鹏 李万付 杨家友

4.车辆调配组职责:负责组织扑火过程中车辆的保障,包括公务用车及人员前往现场的其他车辆保障,应急队员就餐生活配送车辆保障,物资配送车辆保障等。

组 长:谢应虎 镇党政办主任

成员:董华权 李明强 钟富杰 谭兴保 刘仕能

5.人员调配及物资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火过程当中增援扑救人员的集结调配和指挥调度,明确各个队伍主要负责同志,由其将队伍有序组织到火场,听从火场指挥组组织调配,为火场增加扑火力量提供人员及物资保障。

组 长:胡华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兴才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谢应虎 王国宏 史明光 杨晓华

6.后勤生活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应急保障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灾后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援救款物接收工作。

组 长:胡华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兴才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道翠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谢应虎 杨楚黎 刘 欢 李泽玲 黄 莹

秦仙梅 刘 艳 金艳萍 刘 萍 蔡菊萍

赵洢诺 谢灵仙 韩建琴 布云惠 刘 铭

钱 薇 孙敏敏 李媛媛 胡倩瑞 徐丽花

7.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组 长:周兴才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董宇昆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8.纪律监督组职责:负责对各组人员到位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对扑火工作各环节保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脱岗的情况进行督促、通报或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组 长:陈金辉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周发旺 镇纪委副书记

9.舆情处置组职责:负责对火灾扑救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舆情进行监督管控,及时掌握了解火场外围出现与之有关的网络舆情,一旦出现舆情,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力量进行舆情处置,确保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组长:张道翠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罗再成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10.火灾事故线索调查专案组:负责维护火灾区域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火灾事故线索的调查核实,对火灾案件及时进行立案,动员各方社会力量摸排有关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争取破案;对已经侦破的案件,情节较为严重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做到查处一件,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组 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姚龙本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东华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鲁文荣 东华司法所所长

王国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沈家应 镇综治办主任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一)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落实“防火码”扫码进山制度,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给农户的一封信、敲锣等有效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二)落实村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促消除隐患。

(三)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委会或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党政办报告,村委会、林草中心、党政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了解情况,并向镇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

(二)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专业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组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三不打” 即: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精干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实施突击。“两严禁”即︰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即︰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委会应储备扑火专用工具,如砍刀、水桶、手电筒、灭火吹风机等灭火设备,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能用。

八、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两天内所在村委会应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配合市林业公安局处理,所在村、组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肇事者、火灾所在村(单位)及镇人民政府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委会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本预案如因人员调整变动,由相应涉及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