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9-/2023-0814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号:

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14
字体:[    ]

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楚雄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现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明确责任、群策群防,完善法规、依靠科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基础调查、勘测治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防范重点时间

(一)重点防范时期

5—11月,特别是7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主汛期期间,极易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天气,诱发大规模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今年2023年5月1日至11月15日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阶段和预防的关键时期,随着降雨量陆续增多,土壤水量居于饱和,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此期间为一个时段。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段,从降雨开始时至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含100毫米)时和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区域

截至2023年4月底止,辖区内未上报纳入市级监测地质灾害点,

重点防范区域为:路上村委会郭家小组、邑多么、米糠郎、罗么

扎、重点对象为:三个砖厂三个砂石厂。

二、主要防治任务

1、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来临之际,各村委会、各有关中心、所、部门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对区域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建筑物、交通干线、水利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估,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策群防责任。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及带班领导,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主汛期到来前对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应急预案、重点保障对象、应急调查队伍、保障物资储备等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镇群众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意识。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气象日”、“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日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重点在地质灾害高发、中发、易发区和灾害隐患点及附近,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3、继续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要对危险性大、稳定性差、规模在中型以上,对重点工程设施、重要交通干线构成重大威胁的滑坡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实时掌握滑坡变化特征信息,扩大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实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发送到相关管理人员、监测防灾责任人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4、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察和治理。对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进行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向上争取资金实施治理。

5、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区域,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避让,消除隐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建房的,所在区域村组应尽可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建房用地逐一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形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要根据评估结果,指导村民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禁止随意切坡,积极规避地质灾害,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地质灾害防范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行主要领导目标责任制,建立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措施“三到位”。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面提高防灾避险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东华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防范负总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提高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应变能力与抗灾自救能力。

2、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由于我镇大部分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方主要分布在山区山坡边,如遇暴雨,泥土吸水饱和后地层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因此,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监测和落实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要认真做好“两卡”发放工作,落实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让各灾害隐患点和受威胁的群众明确灾害类型、规模、监测及防灾减灾方法;要将应急避险路线及措施等公布于众,明确各危险点所在区域、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汛期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策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等工作。

3、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

4、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机制,专款专用,确保重要地质灾害点得到及时有效的勘查和治理。严格实行工程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制度。

5、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度。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