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9-/2023-0612001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工作
发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华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号:

楚雄市东华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发表时间:2023-06-12
字体:[    ]

各村委会,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楚雄州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和《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楚市消防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对火灾易发频发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整治和监管质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消除和有效管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全镇消防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各部门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调度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重点围绕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以及消防基础薄弱的四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敬老院、群租房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文物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含冷库)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天然气供应站、油库、烟花爆竹储存。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将电气焊作业、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严查不落实“电气焊作业七条铁规”问题。一是不具备施工、动火许可的,严禁作业;二是不具备相应资格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三是不具备现场监护应急力量,严禁作业;四是不具备现场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作业;五是不具备有效防火分隔措施,严禁作业;六是不具备焊渣火花溅散严密围挡设施,严禁作业;七是不具备作业环境(直接在裸露可燃物上作业、五级及以上风力室外作业、现场具有难以彻底管控的火灾或爆炸风险),严禁作业。

2.火源管理“四不落实”问题。不落实必须经审批方可施工和动火作业的要求;不落实在营业及使用期间不得动火、动焊的要求;不落实施工、动火应告知同一建筑其他单位的要求;不落实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得施工、动火作业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民用建筑内加工、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要求。

3.电源管理“六不落实”问题。不落实不得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须与可燃物保持可靠安全距离的要求;不落实拉接电线应穿管保护和规范连接的要求;不落实不得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室内及楼梯口等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应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的要求。

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三不落实”问题。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不得使用非不燃保温材料的要求;不落实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的要求;不落实不得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5.安全疏散条件“五不落实”问题。不落实疏散楼梯设置数量或设置形式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医院、养老院的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应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的要求;不落实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得违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应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数量的要求。

6.防火分隔“三不落实”问题。不落实不得破坏或不接要求设置防火分区;不落实不得损坏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应防火封堵严密的要求;不落实不得在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要求。

7.消防设施设备“三不落实”的问题。不落实应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应满足灭火需求的要求;不落实应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的要求;不落实消防设施系统应保持完好有效的要求。

8.管理责任“七不落实”问题。不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不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的要求;不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和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要求;不落实保安、护工、宿管员等应熟悉安全出口和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的要求;不落实医院、养老院夜间应有人值守和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的要求;不落实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应明确统一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物业管理单位或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加强管理的要求;不落实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要求,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9.初期火灾处置“三不落实”问题。不落实应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灾扑救力量的要求;不落实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不落实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应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四、整治步骤

专项行动大体分五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2日前)。主要做好2项工作:

1.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纽化实施步骤和措施,责任到人,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2.向所辖场所广泛发布《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楚雄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公告》,营造浓厚的群防群治工作氛围。

各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5月10日前上报1名联络员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场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主要做好2项工作:

1.组织对四类场所底数存量进行清查,建立名册清单。

2.组织四类场所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督促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对火灾风险严管严控,实行闭环管理,严防发生火灾。

(三)全面排查(即日起至2023年8月底前)。主要做好2项工作:

1.基层力量排查。公安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工作站、村民委员会网格员等开展排查,发现未审批施工和动火、无证电气焊、违规在室内及楼梯口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老人小孩用火安全及家庭电器开关破损、线路老化或不穿管、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灭火器过期、消火栓无水、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情形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需上报乡镇及相应主管部门查处的,及时移交。

2.行业部门排查,镇文化中心、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林草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烟叶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周密部署,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组织自查自改。要制定行业领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计划,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国绕消防管理人能力、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员工消防培训教育、单位消防应急能力等要素,全面开展达标建设,提升行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今年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达标率不低于30%。

(四)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要采取集中检查、提级督办等形式,对重大风险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督促单位场所持续开展自查,实现隐患动态上账、动态销账,防止隐患问题反弹。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力量整治。各村要结合主题教育,增强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意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排查职工消防业务培训,必要时可聘请消防技术专家参与排查整治,以提高排查整改隐患能力,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量。

(二)舆论监督整治。积极协调市融媒体中心、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风险隐患单位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

(三)信用监管整治。对逾期不改的重大风险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并通报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行业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强化属地消防责任、行业消防责任落实,切实厘清区域、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强化考核督导。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保温材料使用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措施,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四)强化针对整治。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开展风险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针对本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开展具有地域和行业特点的排查整治。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