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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4-0327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镇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举报件编号D53230020230626003举报件办理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举报件编号D53230020230626003举报件办理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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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水务局:

收到编号为D53230020230626003的省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后,楚雄市高度重视,责成东瓜镇党委、政府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内容

受理编号:D53230020230626003

举报内容:1.反映楚雄市庄甸社区蔡家冲水库对外承包用于养鱼已17年,期间大量使用化肥、药物污染水质,导致水体不再清澈、水腥味重,且水库承包者将死鱼在周围随意挖坑掩埋,对周边污染大。举报者认为水库周边已修建成湿地公园,该水库仍用作鱼塘不合理。2.反映楚雄市庄甸社区蔡家冲水库承包者在楚雄市庄甸社区朱洗冲外村小组的农用地上盖别墅,该承包者为外地人非本村村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核查,蔡家冲小(二)型水库,产权属东瓜镇庄甸社区。该水库于2012年3月因实施楚雄开发区项目建设被征用,2013年从国家水利部小(二)型水库库中注销,已不在注册登记管理范围,不纳入水库管理,属于普通坝塘。

蔡家冲水库承包者为张某(男,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新街镇人),2005年张某与原庄甸村委会签订蔡家冲水库承包合同,协议承包时间为2005年8月至2025年8月。自2005年8月起,张某在蔡家冲水库承包养殖草鱼、鲤鱼、鲫鱼、花鲢鱼等鱼类至今。经现场核实与走访,该养殖户投用的养殖饲料、药物均有相应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为预防鱼类泛塘、防治鱼病,养殖户会适时适量投加生石灰等用于鱼塘杀菌、调节水体pH值,未发现其存在使用化肥养鱼行为。出现死鱼时,养殖户将死鱼打捞消毒后就地以挖坑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置,未发现造成污染。

2.举报反映的建盖别墅地块为庄甸社区朱洗冲外队小组村民罗某户宅基地,2013年罗某申请建设,2013年村小组、庄甸社区、东瓜镇人民政府三级审批该户宅基地140㎡,2014年7月16日办理楚雄州楚雄市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2016年4月在东瓜镇国土规划中心办理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2016年底开工建设。地块批用人罗某因资金短缺无能力建盖,罗某与张某(蔡家冲水库承包人)协商后,由张某在罗某宅基地代建房屋,建盖完成后张某使用30年(2018年3月至2048年3月),房屋产权依然归罗某所有,达到年限后张某将房屋无偿交还给罗某使用。目前该住宅已建成入住,居住人为张某。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督促市水务局履行好小坝塘监管责任,督促承包方及时开展投放生石灰、增加水体曝气等措施进行水体环境保护,每日开展水面垃圾及死鱼打捞,并做好死鱼掩埋处理。

二是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告知承包方水质超标对水生态和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并加大对该坝塘所养鱼的打捞售卖的力度,禁止再投放鱼苗养殖,逐步降低养殖密度,逐渐减少坝塘库存鱼量,杜绝大量投放饲料喂养。

三是实施生态补水,有计划从上游朱洗冲水库、冷风箐水库调水到蔡家冲水库,逐步改善水质。

四是2025年8月份养鱼承包合同到期后收回,不再承包作为鱼塘。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

2023年 6月28 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发放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满意率100%。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的附近村民和周边企业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五、自查自验结论

2023年6月29日,楚雄市东瓜镇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高新区、东瓜镇、庄甸社区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核实,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