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8-/2024-0204007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2-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镇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号: 东政通〔2023〕20号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30
字体:[    ]

各村(社区),各有关办公室、服务中心(所):

《楚雄市东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市东瓜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东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楚雄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风险普查》《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楚雄市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调查》的规定,结合东瓜镇地质灾害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2023年,通过认真的排查,全镇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个,该区域地质环境较复杂,地势陡峭,土体松软,潜在滑坡,泥石流危险性较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地区,在东瓜镇境内的矿山等区域。

二、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11月30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由于东瓜镇山区、半山区面积较大,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加之近年来极端气候不断出现,致使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大量增加,一旦进入雨季,发生大面积多发性、严重单点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因此,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各村(社区)必须认清面临的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抓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防范区域村(社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二要继续实施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职责,强化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和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三)加强管理,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1.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对已经查明并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点,要按《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到点点有人,不留空白。同时,要明确监测人员工作职责,督促监测人员在汛期中认真做好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自然资源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个别不适应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

3.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经费,强化保障,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镇人民政府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误工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要合理安排资金,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和储备,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要及时解决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五)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楚雄市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二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巡查,重点对各地质灾害点领导挂点联系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好技术支持。

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督促好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自然资源所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工作,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矿山企业免交或缓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以及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转让、和变更年检手续。

(六)加强宣传,抓好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社区)采取各种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户长会,抓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要认真做好“两卡”发放工作,做到不留空白。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练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群众能迅速有序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七)加强预警,搞好监测,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避让率

加强和气象、水利、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要采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准确、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使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及时掌握各种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工作,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避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