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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3-1123001 信息分类: 民政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镇 生成日期:
称: 东瓜镇学前教育助学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号:

东瓜镇学前教育助学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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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前教学助学金的评审、发放、使用,维护广大学前儿童的利益,规范、高效使用助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300.00元,一年按1次核算。

二、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在园、在校儿童,比例为在校幼儿的10%,每年人数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人数,文件规定的人数又为各校上报的在园人数。

三、受资助学生的确定

每学年初,收到助学金文件后,根据下达的人数分配到各完小、幼儿园。各完小、幼儿园经学生家长书面申请,班主任和完小校长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初步审核学生,在交由学生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报东瓜镇中心小学审核备案,留底备查。

四、补助发放时间

每年补助学生、幼儿根据资金来的情况确定发放时间,资金全部到位时,半个月内发放到家庭困难学前幼儿手中。每年一般情况为10月份。

五、补助评审程序和发放办法

中心小学一经确定的学前贫困家庭幼儿,就可获得助学金补助。助学金学校造册,家长签名,现金发放。

六、审核监督

每个幼儿均有审核申请表,留有痕迹备查。

发放名册按照财务手续留档备查。

申请审核的名单及发放的名册按照校务、财务公开的要求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是未尽事宜,实事求是的前提下,遵循上级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