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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8-/2023-1110013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工作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瓜镇 生成日期:
称: 东瓜镇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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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瓜镇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

发表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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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全镇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3〕115号)、《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村〔2023〕4号)和《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市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发2023〕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接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列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要求,持续提升我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改造任务和方式

(一)范围。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三)改造任务。2023年,根据村委会上报的需求情况,结合实际统筹给予安排,全镇计划完成17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四)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困地制宜选用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改造方式。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乡村建设工匠(施工队伍)等建设方式,降低改造成本,指导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与农户签订协议。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聚焦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区,优先支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持续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三)推动农房建设管理。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要求,积极推动《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指引(试行)》《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负面清单(试行)》落地见效,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审联批联管,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过程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引导农村有序建房,落实“裸房"整治,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乡镇、村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两违"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

(四)强化农房风貌引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农村宅基地建房中,认真落实推广《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加快编制推广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提炼建房风貌要素清单,引导农户选择“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同步鼓励绿色建材使用,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可以“示范房"方式,引导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组)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到村到户改造任务。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力争在2023年12月底以前全部竣工并竣工合格。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兑付至农户社会保障卡帐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三)建立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审批及公示公告的要求,逐户建立“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完成情况在村委会、镇政府公示资料及照片由镇政府统一造册存档。镇政府在建立并保存改造户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广《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技术图集》(试行),改造农房要达到抗震设防安全基本要求。村委会要安排相关村干部协助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强化改造竣工验收。要严格、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把好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要贴挂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标识牌或在档案里有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搬迁入住,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好建新拆危。在指导农户实施农房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验收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组织建设主体(农户)、施工单位(工匠)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