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7-/2024-0201002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2-01
称: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号: 鹿政通〔2024〕6号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01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全面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楚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楚市环督字〔2024〕2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镇范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我镇生态环境问题底数,通过整治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消除一批生态环境隐患,报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一批长效管理制度,实现生态环境问题以查促改、以改促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二、主要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情况,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重点环境要素(水、土、气、声、渣等)、重点区域(河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和重点问题(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巡视巡察指出问题、各级督导调研反馈问题等),迅速组织力量,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确保辖区内、行业内所有生态环境问题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排查、整治任务。同时要强化成果运用,不断总结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环境监管。

(一)各负其责,全面开展大排查(2024年1月29日-2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积极主动履行本部门、本行业工作职能职责,对照15个方面的内容迅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实,确保摸清辖区内、行业内所有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并同步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即排即改、立行立改。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于2月22日前形成大排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汇总表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各司其职,全面开展大整治(2024年2月25日-3月25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实事求是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短期、中长期整改计划,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能立行立改的,立即组织整改,做到边查边整改,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3月25日);对环境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5月25日),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应统筹各类督察、巡视、督导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一并推动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各级督察、巡视、督导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时限)。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于3月25日前形成大整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总表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全面开展大复盘(2024年1月29日-3月25日)。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同步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复盘”工作,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严格对标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核查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彻底,是否完成目标任务,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和系统观念,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用解决一个问题带动整改一类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常抓不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制定不精准、整改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等问题,要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剖析原因,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复盘长效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认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复盘成效总结评估,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制定的长效工作机制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15个方面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复盘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检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检查。镇纪委将于1月29日开始,对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要严格按工作调度要求,及时、全面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同时,要结合建立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复盘工作,并于5月31日、11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