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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4-0117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4-01-17
称: 鹿城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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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安排

发表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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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鹿城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镇工作目标,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鹿城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镇得到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加强同人民政协民主协商,密切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联系沟通;发挥好审计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继续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扎实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深化鹿城镇执法改革;加强了政府、村(社)财务管理,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每季度定期公开制,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规范。

(二)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长效化、机制化,及时化解各类突出信访问题,依托镇、村(社区)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600余件(涉及金额180余万元),没有因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或恶性群体性事件等情形。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力维护了鹿城镇社会和谐稳定。

2.强化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范围指导目录和流程清单》,召开相关部门工作联动会议,建立鹿城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法委员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司法所和法律顾问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党政办等内设机构共同参与推进。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

3.夯实基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紧紧围绕政府、鹿城镇总体工作部署,提升工作标准、巩固工作成效,全力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使鹿城镇的环境容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一方面积极组织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具有省行政执法证率100%;另一方面,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鹿城镇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行政检查活动380余次均符合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要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执法任务指标或者完成时限等情形。

4.深化“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梳理各类权力和服务清单,加快了办理事项和指南的规范化调整。鹿城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服务事项1856项,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类事项均有相应的办事指南,在大厅书架和网上随时可以查询。在办事过程中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基本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依法确定行政程序,完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提高行政应诉质量,确保百分百胜诉,坚持每起行政诉讼案件委托律师,全力做好书面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并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班子领导和各办(中心、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职责,落实开庭诉讼案由班子领导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行政首长出庭率100%、胜诉率100%。

6.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认领政务监管事项清单,推进网上信息公开、透明,运用信息化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公示,提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投诉举报情况查询服务,着力打造阳光型政府。

(三)以积极的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重点对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建设规划条例》、环保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进行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8000余份;二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鹿城镇中小学校,为师生举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和法治讲座;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打造优质营商法治环境”系列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和教育。四是开展建筑工地普法,为切实增强建筑工人的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鹿城司法所联合律师事务所、楚雄市法院、镇安监办、镇综治办在建筑工地开展法治宣传,为工人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素质与法治素养;五是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分别在元宵节、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等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六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进机关活动,利用党政班子会、干部职工例会、“三干”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七是推进民主法治村和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打造西苑社区法治文化走廊、栗子园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改造、法治文化湿地公园,完成一地一品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7个。

2.结合普法活动,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3年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托鹿城镇综治中心,整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力量,形成调解合力,确保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的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进一步强化村(居)民自治。各村(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村(居)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定期公开,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开展。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决策开展村庄建设发展,改变村居面貌,发展农村经济。

3.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争先评优,考核加分为手段,结合重点村、特色村等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大力推行法治文化进党员活动室、进市民活动场所,让法治建设为群众带来真切感受。

(四)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党政班子始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班子、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妇联、宣传、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党委书记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律法规,落实党委会前学法、年度学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抓好学习。

2.专题开展法治建设研讨。党委书记召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开展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及上级会议精神。

3.集体研究法治重大问题。党委会议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听取法治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4.协同开展执法监督。在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下,会同其他相关业务单位开展政府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涉及范围广,法律法规较多,需要建成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自身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政府法律专业人才严重不足。

(二)在实际工作中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治思维有待提高与进步。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距离规范执法标准差距较大。业务培训精准度不够,缺少良性互动,深入探讨交流较少,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事后监督较多,事前和事中监督还不够。

(五)“基层扩权赋能”改革与基层力量不匹配。深入推进中,对现实工作提出了挑战,一些工作规则尚存不足,需要上级统一完善明确。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一)推进示范创建提高法治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鹿城镇法治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深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执法队伍改革,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各类行政行为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做好登记、许可、监管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从加强培训、完善制度、规范执法、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案卷评查等方面下力气化解执法风险。

(三)强化法治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巩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成效,创优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周到和高效的服务。二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大普法力度,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面向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普法学法大讲堂和法治阵地建设,依托微信群、网站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