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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3-1206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2-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3-12-06
称: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城镇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号: 鹿政通〔2023〕91号

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城镇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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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鹿城镇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镇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力抓好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消安委、州消安委、市消安委有关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镇属部门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问题,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回头看”,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清零,集中攻坚整治“小火亡人”,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力稳控全镇火灾形势,以实际行动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按照“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镇属各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深化落实《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城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鹿政通〔2023〕51号)文件部署,针对4类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排查整治9类重点问题(严查不落实“电气焊作业七条铁规”问题、火源管理“四不落实”问题、电源管理“六不落实”问题、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三不落实”问题、安全疏散条件“五不落实”问题、防火分隔“三不落实”问题、消防设施设备“三不落实”问题、管理责任“七不落实”问题、初期火灾处置“三不落实”问题)。一是持续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单位持续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改,镇属职能部门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对国务院2023年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明确责任职责,立即整改和管控。二是压实人员责任。抓实单位逐级人员责任,紧盯关键岗位职责落实,督促3类重点场所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月带队开展检查,常态化排查整治8类重点问题,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谨防问题遗漏或反弹。三是强化督导考评。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2023行动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情况,完善工作措施。四是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月维保年检测、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等要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五是持续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行业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召开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现场会。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办、镇应急办、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城乡综合治理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西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富民派出所等按照分工负责。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

落实《楚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消防委发〔2022〕14号),以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为重点,整治16类突出风险,重点梳理强化3个方面消防安全。一是梳理强化消防安全建章立制。检查是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查整改16类突出风险。二是梳理提升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率。检查是否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年度检测,对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要求。三是梳理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单位是否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办、西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富民派出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云南电网公司鹿城供电局等按照分工负责。

(三)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整改清零

重点整治2021—2023年省政府专项督查、省消安委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完善管理体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自我管理。二是强化整改销号。属地村(社区)、镇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督办要求,制定“一项一策”整改方案,统筹推进遗留问题隐患整改,按期全部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等按照分工负责。

(四)集中攻坚整治“小火亡人”

1.深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以3层以上和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未设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焊接切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外窗设置防盗笼等突出风险。一是强化统筹领导。对历史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属地政府统筹纳入民生项目,采取集中整治、区域改造、搬迁安置等方式,实施更新改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强化行政监管。坚持“省市统筹、县乡主管、部门齐抓、业主主责”,县乡建立网格化检查巡查制度,有关部门纳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范围,督促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三是强化排查督促。组织村(社区)、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和物业企业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培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四是强化规范管理。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六有六无”创建活动(即:有灭火器,有独立式报警器,有应急照明灯,有疏散指示牌,有承诺书,有宣传画;无违规住人,无堵塞通道,无防盗网,无违章彩钢板房,无违章用火用电,无易燃易爆危险品),每个村(社区)至少打造1个片区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城乡综合治理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按照分工负责。

2.深化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开展常态化检查。发动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对特护人群落实管护责任;发动居民家庭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二是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快“一队一站一委”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提高基层公共消防保障能力。三是加强火灾隐患查改。派出所依法组织对辖区“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分级组织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消防责任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增强其安全发展理念和消防管理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将消防宣传纳入乡村应急广播建设内容。五是规范用电用火行为。发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组织基层网格员进家入户帮助提醒,规范居民用火用电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西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富民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等按照分工负责。

(五)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镇属行业部门要照《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安字〔2023〕8号)部署,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以及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源头管控。督促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消除突出风险。二是加强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重点看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遗漏,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三是加强排查督改。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镇属行业部门开展联动排查检查。四是加强曝光惩戒。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纳入失信惩戒。五是加强执法查处。派出所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抄告有关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富民派出所等按照分工负责。

(六)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节事活动,实行消防严管严控,确保消防安全。一是强化预警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消防预警提示,发动社会单位强化自查自改。二是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祈福、吃住行购游娱等环节,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申办安全许可,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完善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活动举办地政府制定消防安保方案,严格消防管控措施,提高防控等级,开展消防巡查检查。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行动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12月5日前。各村(社区)、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重点任务、责任人和时限安排,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4年3月25日前。各村(社区)、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排查整治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4年3月31日前。各村(社区)、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任务分工,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

(四)强化措施落实

各村(社区)要强化工作统筹,聚焦火灾易发多发的行业区域和重点火灾隐患,压实责任和措施,着力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镇属各行业部门要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防控本行业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各级要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

(五)严格跟踪问效

各村(社区)、镇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牵头,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和镇属行业部门,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严督细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