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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3-100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3-10-09
称: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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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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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鹿城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砥砺奋进,苦干实干,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乡村振兴实现“好开局”。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全面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产业、教育、医疗、就业等帮扶工作。投资610万元完成大冲坝、小海子、新井坝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70余万元完成抗旱项目7件,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22户,投资200万元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统筹资金100余万元打造大东十三湾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建设草莓基地大棚25亩,建成农产品交易市场1200平方米,建设污水氧化塘40亩,种植滇红花及油菜300亩;打造吉乐村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全面开展9个小组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养殖乌鸡5000多只,种植贡菜100亩、滇红花及油菜400亩;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小组17个,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重点项目步入“快车道”。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抽调镇、社区、小组干部280余人,成立18个项目指挥部(工作组),会同市征地拆迁安置总指挥部征收各类土地355.58亩,拆除房屋129户554人,为城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安置工作稳步推进,鲍家、杨家山等9个宗地安置小区建设有序开展,杨乐屯新型安置试点项目建设完工,倪家嘴、迤干、外干、黄土坡等22个小组新型楼房安置工作扎实开展,实现回迁安置1293户4618人,发放慰问金、过渡安置费1180户2566.92万元。完成三家塘片区提升改造项目,推进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和邱家巷等“鹿城记忆”特色街区建设,实施福塔社区、彝海社区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镇2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人居环境形成“常效管”。创文创卫巩固提升常态化推进,投资1.8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29个,惠及群众6055户2万余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聘请文明管理员495人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对336个公共卫生间进行保洁维护,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市场管理机制和清洁消毒措施,开展健康教育45场1万余人次,组织志愿者2万余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2600余次,整改存在问题299个。农村、农贸(专业)市场、安置小区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商住小区及老旧小区“三无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五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民生实事打出“组合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医疗救助、低保等民生资金2132.68万元,兑付惠农补助资金236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期535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35人,做好20338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成12338人符合被征地人员身份及保障对象认定兑付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投资152万元完成香树山公益性公墓进场道路硬化。投资110多万元提升修缮富民烈士陵园,建成老年幸福食堂4个,编撰出版《鹿城镇志》,圆满完成村(社区)换届工作。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持续巩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100余场次,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00余场次、志愿服务活动1948场次。

社会治理打造“新引擎”。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调处矛盾纠纷618起,办理答复信访案件485件,办理信访积案5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命案防控、反邪教、禁毒等工作,稳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智慧安防”工程,全镇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工作,全年未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度,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乡村振兴办、城乡综合治理办。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水务服务中心;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分别是:

1.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

2.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水务服务中心

5.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359,540.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59,540.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6,955.22元,增长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6,955.22元,增长0.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7,359,540.68元。其中:基本支出39,433,412.23元,占总支出的58.54%;项目支出27,926,128.45元,占总支出的41.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6,955.22元,增长0.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1,465.11元,增长8.15%;项目支出减少2,384,509.89元,下降7.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下达公用经费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33,412.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78,103.09元,占基本支出的8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55,309.14元,占基本支出的14.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26,128.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01,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代表活动经费4.2万元;乡镇工作经费173.12万元;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181.64万元;2022年度非税收入返还资金补助经费57.01万元;“八比八拼月擂台”比拼奖励专项资金4.62万元;鹿城镇“三资”管理规范化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鹿城镇两违整治经费36万元;楚雄市2022年8月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八比八拼月擂台”奖励经费5.45万元;“八比八拼月擂台”奖励经费2.81万元;鹿城镇工作经费2万元;宇泽晶科配套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5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96万元;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49.6万元;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219.44万元;普查专项资金2.63万元;鹿城镇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清廉楚雄建设启动专项经费5万元;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38.91万元;鹿城镇项目前期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下达省级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补助资金5万元;2022年科普专项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2022年科普专项州级补助资金1万元;2021年度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0.7万元;2022年度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0.06万元;结转2020年度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09万元;2022年州级文化旅游项目补助资金0.07万元;2022年州级旅游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2022年民政事业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和高龄补贴市级补助资金36.99万元;2022年原村办干部和原大队一级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补助资金1.52万元;2022年水利水电伤残同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经费79.43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补助经费51.79万元;2021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100周岁老年人长寿补助资金208.05万元;2022年民政事业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和高龄补贴市级补助资金69.65万元;2022年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47.36万元;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和非财政供养人员故后火化州级补助资金31.8万元;2022年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助资金2万元;2021年民政事业省级结转补助经费46.6万元;2022年乡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补助资金9.66万元;2021年乡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州级补助资金3.87万元;2022年国防战备民工和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市级补助经费4万元;2020年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州级生活补助资金1.27万元;2020、2021年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6.11万元;2022年国防战备民工和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市级补助经费4.12万元;2021年部分应发未发民生保障市级补助资金2.04万元;2022年基本公共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05万元;鹿城镇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2.79万元;2022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5万元;楚雄市2020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资金71.03万元;2020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教育奖学金省级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4.33万元;2020年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第二批补助资金5.41万元;2020年度省级补助计划生育结转补助资金0.1万元;农村厕所革命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0万元;上年结转第一批省级农村厕所革命管护机制补助资金19.34万元;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助资金2.78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升工作考核奖励资金30万元;上年结转中央农村厕所革命管护机制补助资金28.24万元;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7.74万元;2022年度非税收入返还资金补助经费1万元;上年结转州级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5.14万元;上年结转农村厕所革命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0.28万元;上年结转第二批州级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5.14万元;上年结转第一批省级农村厕所革命管护机制补助资金1.22万元;2022年森林防火市级专项资金5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补助经费4.5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2022年度非税收入返还资金补助经费2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万元;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2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公岗及省外务工人员补助资金3.4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雨露计划及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资金4.5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乡村公岗)资金0.48万元;楚雄市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措施资金4.05万元;鹿城镇龙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补助资金4.2万元;鹿城镇河前社区建设经费10万元;鹿城镇中本社区工作经费2万元;鹿城镇中本社区工作经费3万元;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级对下转移补助资金5.76万元;2022年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补贴经费补助资金37.08万元;乡(镇)村委会(社区)社保代办员工作补助经费10.56万元;鹿城镇雁塔社区工作经费2万元;鹿城镇大东社区工作经费1万元;龙江社区工作经费1万元;鹿城镇栗子园警务室资金补助资金2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配套专项资金8.68万元;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经费5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政财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90.92万元;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改造补助资金346.72万元;2021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中央结转资金补助经费6.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04万元;央财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3.11万元;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4万元;州级地质灾害监测补助资金0.2万元;2022年自然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0.16万元;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补助资金1万元;022年冬春救助资金的补助经费8万元;2022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补助经费2万元;2021年省级结转第三批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10万元;2021年民政事业州级结转补助经费82.06万元;2021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100周岁老年人长寿州级第二补助资金35.2万元;2022年民政事业州级转专项补助资金24.35万元;2022年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2.76万元;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16,45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7%。与上年相比减少312,185.88元,下降0.48%,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下达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79,36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6%。主要用于发放党政办、人大、党委的人员工资及办公开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省级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补助。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2022年科普(省级、州级)专项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6,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56,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相关民生资金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7,47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相关民生资金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7,0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发放职工工资及机构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7,625,7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发放职工工资及机构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3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发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0,02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及中央政财棚户区改造补助、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改造补助、2021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中央结转资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发放自然灾害监测员补助、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的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46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03,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663.2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46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0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66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镇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836.73元,下降3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3,8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2,636.73元,下降3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00元,下降7.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镇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因公需要,我乡镇与2022年7月购置2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企业至我乡镇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777元,比上年增加135,810.18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为2022年下达我乡镇公用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5,201元、手续费3,000元、水费6,885.50元、电费13,412.34元、邮电费45,128.16元、差旅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81,000元、劳务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8,1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部门资产总额51,510,755.47元,其中,流动资产3,949,764.73元,固定资产47,560,990.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2,66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627.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5,40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元;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032.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032.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乡镇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