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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2-0115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称: 鹿城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鹿城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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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涵〔2021〕30号)要求,汇总2021年度,由鹿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西路东兴中学旁,邮编:675000,电话:0878—30132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鹿城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和帮助下,紧扣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高了鹿城镇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鹿城镇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81条,其中:政府文件1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组织机构1条,概况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1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2条,文化信息公开12条,民政信息12条,乡村振兴信息12条,就业创业信息12条,方便群众及时了解鹿城镇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鹿城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中心、所)负责人和22个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日常事务,配备6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在工作开展中,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标准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回复网民留言2条,办理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信访系统回复485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制定了《鹿城镇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并实施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部门多、数量大,整合力度不够,规范化和制度化还不高;二是相关业务培训少,创新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职队伍数量有限,信息采编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与群众的期望和政府的要求有差距。存在保密范围过于宽泛,内容属性审查程序复杂,信息公开的范围难以把握。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镇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强化教育,切实转变观念。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为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网站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教育和培训,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二)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效率。结合部门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机制,建立各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机制建设紧密结合,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机制化。(三)建立制度,夯实公开基础。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出台政务公开网页维护与内容保障办法,建立重要事项公告、办事指南公示和投诉事项办理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考核评价情况,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四)建设平台,提高公众参与率。继续加大我镇政府门户网站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网站的更新和维护,提高我镇门户网站的整体水平,使群众了解、知悉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群众参与面,努力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鹿城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