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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1110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1-11-10
称: 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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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的通知》(云卫办宣传发〔2021〕1号)、《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楚雄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市党通(2021〕55号)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在全镇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提高鹿城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决定组织实施“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践行健康行为,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为建设健康鹿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规范的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不断提升全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3月,实现全镇项目实施的15个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全覆盖,干预对象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全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三、项目周期

本轮项目执行同期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四、实施范围

在全镇22个村(社区)中优先选择已经创建成为健康社区或下步准备创建的健康社区15个。详见附件1。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领导协调机制。

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保障、综合协调、资金管理等工作和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创新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机制。

1.组建技术支持团队,为各社区开展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提供技术支持。

2. 建立覆盖社区的工作网络。有负责项目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项目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3. 组建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成立镇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结合实际组建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确定专人负责健康倡导员的日常管理、日常督促工作,召开日常工作例会,对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指导,项目实施周期内对15个社区至少覆盖一次。健康倡导员主要来源但不局限于计划生育宣传员,可以由驻村干部、社区干部、学校教师等兼任,要求至少每个社区设1名健康倡导员,具体负责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健康倡导员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掌握基本健康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社区健康倡导员进行聘用并签订协议。

4. 镇确定专人负责社区健康倡导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项目方案、干预手册对基层健康倡导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每个季度至少对15个社区开展1次项目督导工作,填写《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督导表(县级对乡级)》(附件10)。每个季度至少对15个社区开展1次项目督导工作,填写《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督导表(乡级对村级)》(附件10)。

(三)遴选服务对象二

以社区为单位选择服务对象,选取不同年龄层次、性别比例相等的人群作为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优先考虑在家庭中能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人员,如承担家庭成员照料、主厨或家庭中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作为服务对象。每个社区健康倡导员在管辖范围内选择确定70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应当来自不同家庭。相应年龄、性别要求详见附件2。

(四)制定个体化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计划。

1.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诊断。了解服务对象家庭人口、文化程度、 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健康技能、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2.确定主要健康问题。根据健康评估情况,确定该服务对象需优先干预的主要健康问题。

3.研究制定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措施。研究制定适合该服务对象的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五)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主要内容。

1.健康倡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内容。健康倡导员重点针对居民健康素养核心知识缺乏的特点和不健康的生活行为习惯进行倡导与干预,如:基本健康知识中生命体征正常值(血压、体温、脉搏、呼吸)、健康体重、常见疾病常识等;倡导少油少盐少糖饮食、少吃腌制品、革除食用草乌生肉等陋习、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公共场所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自测血压、正确使用体温测量、判别是否肥胖、读懂食品和药品说明书、远离传染病、急救处理和紧急灾害如何寻求救援等健康技能,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倡导的内容要科学准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具体的倡导内容各社区健康倡导员可根据服务对象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调整。

2.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频次和目标。针对服务对象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康倡导员通过定期持续的入户以一对一、面对面的针对性交流、日常生活中简短干预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和不健康行为习惯干预。从普及健康知识入手,从易到难,从知识到行为,逐步提高其健康理念并倡导督促其行为转变,每个月至少覆盖服务对象一次,项目执行期间覆盖服务对象至少6次,每次干预完成填写《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附件8)。项目期末,服务对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转变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具备健康素养水平。

(六)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1. 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相关宣传资料并下发至各社区,宣传材料内容主要包含健康素养66条、重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的防治与保健、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新冠肺炎)的防捽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知识等。

2.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社区健康倡导员开展工作,在对居民开展的健康讲座、一对一个体化健康服务中,强化对居民健康倡导员工作手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中的核心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居民养成健康生活的方式,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

3. 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卫生乡镇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技能比赛、知识竞赛、戒烟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健康知识学习氛围。

(七)强化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1. 各试点社区要以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将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健康责任人理念。

2. 各试点社区要落实宣传阵地,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健康标语及广告牌等,普及项目中重点传播的健康核心知识和技能。

3. 各试点社区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QQ等健康科普平台,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健康信息咨询、甚至就医挂号等服务。

(八)效果评价。

本轮项目执行周期末,镇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按照省级评估方案的要求,根据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频次、培训资料、活动痕迹等,对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和健康素养监测项目,抽取部分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对象,对健康知识的认知、健康技能的掌握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进行评估。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1月)

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健康倡导员队伍,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工作内容和工作规范培训,启动项目。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2 4-3月)

在全镇15个社区中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及时跟踪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措施,规范项目开展流程和内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底)

评估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情况,总结符合基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模式.探索建立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健全工作网络,落实专(兼)职人员承担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日常工作例会,对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督导。

(二)健全项目工作体系。各相关社区要按照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实施,建立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项目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经费由中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给予保障,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各社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每个社区每年补助3600元的标准分配资金,要严格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严格按照与倡导员签订的工作协议,根据健康倡导员的工作进度、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情况,经督导考核后予以支付劳务报酬。

(四)做好信息上报及档案管理。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每个月向市项目办上报工作进展,汇总上报所有社区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干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表,每个月至少提交一篇工作简讯。各社区每个月向镇项目办汇总上报所有项目《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附件6)、《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附件7),每个月至少向镇项目办提交一篇工作简讯。社区健康倡导员每个月向各乡镇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附件6)及工作小结。

镇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工作日常交流QQ群(或微信群),进行工作指导和信息资料分享。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料,定期对社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社区要加强对健康倡导员的日常管理,做好项目督导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各社区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鹿城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社区名单(附件3)和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专(兼)职人员和项目实施社区健康倡导员信息收集表(附件4)电子版上报至镇项目管理办公室。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