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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1019005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2021-10-11
称: 鹿城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印发鹿城镇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号: 鹿人通〔2021〕11号

鹿城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印发鹿城镇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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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镇人民政府:

现将镇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办理镇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鹿城镇人大主席团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镇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9月29日鹿城镇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鹿城镇第十一届人大主席团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镇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认为,鹿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57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2件议案中,涉及征地拆迁安置方面4件,民生保障方面10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6件,经济发展方面4件,历史遗留问题方面5件,人居环境提升方面2件,城乡综合整治方面3件,干部待遇方面4件,其它方面1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以上建议及议案现已全部办复,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成效明显。

审议指出,鹿城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建议办理并未采取具体措施,答复内容避实就虚,只做一些解释说明或是工作报告,把前几年的工作成效作为具体的工作措施。二是答复格式欠规范。部分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对办理工作程序、规则不够了解,业务较生疏。三是督办力度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前期办理工作较为松懈,办理后期出现赶任务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按时办结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更加重视、更加认真,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严把协调处理、面商量沟通、审核答复等重要环节,确保建议意见办理质量。

(二)强化跟踪抓落实。要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跟踪问效,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对站所部门的考核内容,纳入镇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做到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不放过,对开空头支票、不付诸行动的不放过,对未与代表见面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

(三)细化措施抓落实。要针对代表建议意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站所及责任人,切实重视提高见面率、提高办结率、提高落实率,对已经解决和落实的,要把办理结果向代表讲清楚,对列入计划正逐步解决的,将方案、步骤和措施向代表讲清楚,对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把原因向代表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