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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0203004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工作
发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称: 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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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表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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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安全吃火锅

火锅是冬季受欢迎的餐饮方式,菜品多以生品形式上桌,自己煮着吃,很容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食物中毒。因此,无论是在家里或是到外面吃火锅,要注意菜品的选料要新鲜、卫生,各种菜肴应煮透再吃,盛放生熟菜品的器皿要分开,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要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高的内脏。

二、预防旋毛虫疾病

每年群众有着杀年猪的传统习俗,在年猪宴席时有食用生肉、肝生、红肉的习俗,极易感染旋毛虫疾病,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聚餐时不加工食用生肉、肝生、红肉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1.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50人以上的宴席,应当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接受指导。如果因疫情防控暂停集体聚餐的,不得自办宴席。

2.集体聚餐所用食品原材料应清洁、新鲜、卫生。严禁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以及来源不明的原材料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生熟食品应分开储存,容易变质食品应冷藏保存。在食用冰箱储存的食品前,应适当加热,使食品中心温度达到 70℃并持续 2 分钟以上,避免高危人群(特别是婴幼儿、孕妇、老人和免疫力低下人群)食用加热不彻底的高危食品。

3.食物存储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严防误食误饮发生中毒事件。

4.食品加工操作间应远离粪坑、垃圾堆、厕所、畜禽圈舍等污染源,并采取相应的灭蝇、防蝇、防鼠措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烧熟煮透。生熟菜墩、刀具尽量分开,确实不能分开的,应经高温消毒后使用。

5.餐用具使用前应当使用符合食用要求的消毒品进行清洗消毒。不饮用浑浊、污染、有异味的水,不循环利用清洗蔬菜、肉禽、食物、餐用具的水。

6.从事集体聚餐加工的厨师应取得健康证明,现场操作应符合卫生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厨师和帮厨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宴席所有菜品应按要求进行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 125g,并0-8℃冷藏储存48小时以上。

四、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腌制的咸菜亚硝酸盐含量较高,一次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质的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不吃或少吃腌制类食物。各餐饮单位、集体(学校、工地)食堂、熟食加工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盐,并注意包装标识,严禁购买、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预防青蚕豆中毒

由于个体差异,个别人体内缺乏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食用青蚕豆后会引起过敏性溶血综合征,俗称“蚕豆病”。蚕豆病对人体危害很大,但是可以预防的,家族里有蚕豆病史的人,特别是三岁以下的男童不能食用新鲜蚕豆。另外有遗传性血红细胞缺陷症者,患有痔疮出血、消化不良、慢性结肠炎、尿毒症等病人,也不可以进食生蚕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