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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7-/2021-0129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鹿城镇 生成日期:
称: 鹿城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鹿城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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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由鹿城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西路东兴中学旁,邮编:675000,电话:0878—30132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鹿城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和帮助下,紧扣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提高了鹿城镇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统一思想。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鹿城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中心、所)负责人和22个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日常事务,配备1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工作开展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以会代训”、政府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形成了“人人抓标准化建设,事事为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压实责任。领导小组结合镇实际,研究制定《鹿城镇全面推进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鹿城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修改完善了《鹿城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监督保障。配备兼职人员11名,进一步落实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及时开展单位、村(社区)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五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指南、目录体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制定下发了《鹿城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鹿城镇信息审核报送发布管理办法》、《鹿城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规范了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程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民政信息、扶贫工作、就业创业信息6个领域“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公开。组织镇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鹿城司法所等各办(中心、所)和22个村(社区)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清单的梳理工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9项,河前等2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公开事项目录26项,进一步明确责任站(所)、发布周期及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督考核,强化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制定了《鹿城镇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并实施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单位多、数量大,整合力度不够,规范化和制度化还不高;二是相关业务培训少,创新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职队伍数量有限,信息采编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与群众的期望和政府的要求有差距。存在保密范围过于宽泛,内容属性审查程序复杂,信息公开的范围难以把握。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镇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强化教育,切实转变观念。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为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网站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教育和培训,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二)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效率。结合部门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机制,建立各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机制建设紧密结合,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机制化。(三)建立制度,夯实公开基础。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出台政务公开网页维护与内容保障办法,建立重要事项公告、办事指南公示和投诉事项办理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考核评价情况,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四)建设平台,提高公众参与率。继续加大我镇政府门户网站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网站的更新和维护,提高我镇门户网站的整体水平,使群众了解、知悉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群众参与面,努力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