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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6-/2021-0726004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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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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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开

 

尊敬的陈飞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市实体经济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体经济的稳定运行对维护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经济发展形势研判、细化发展支撑,确保了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平稳较好发展。

一、积极出台鼓励发展实体经济政策措施

2020年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出台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措施意见》(楚市政发〔20201号)、《楚雄市 2020 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

(一)引导鼓励实体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在有效防控疫情前提下正常生产。

(二)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三农领域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合作社,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合作社,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在楚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的融资需求,确保我市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比2019年同期增长8%,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1个百分点。三是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对2020年上半年产值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增加奖励1万元。前年度达规工业企业纳入达规奖励;2019年内停产,在2020年复工复产且实现产值的规模以上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可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上半年销售额增长15%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销售额增长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增加奖励5000元。对上半年销售额增长25%以上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年内新入库建筑业企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的,奖励企业5万元;年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至5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的,奖励企业10万元;年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亿至1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的,奖励企业15万元;年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亿以上,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5%的,奖励企业20万元,同一年按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资产的经营主体,在租约到期后顺延3个月,顺延期免收租金。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演艺运输、道路班线客运、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维修企业,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经税务机关核准后享受;对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2020年,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楚雄州委、州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2021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楚雄州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13号)、楚雄市出台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楚市政发〔20214号),楚雄州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13号)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全面落实各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积极组织我局税收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一系列支持实体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深刻领会政策的重要意义,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认识,让每位税务干部对减税减费政策应知尽知。督促每位税务干部对疫情防控期间下发的新政策学习掌握到位,确保了疫情防控的各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采取电话、微信、QQ、移动短信平台宣传展板等非接触性宣传方式宣传国家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最新动态送达纳税人,进行一对一服务,辅导纳税人发票领购、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做到税收政策应免尽免、应享尽享,助力实体企业发展。

(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已持续8年推出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助力实体经济。2021年,税务部门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楚雄市税务部门按照活动开展要求,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创新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确保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税务部门积极的贡献。

(三)创新便利化服务举措。楚雄市税务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省局、州局要求,以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为原则,为纳税人开展好全面提高不动产办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实名办税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为特殊人群提供更顺畅便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渠道等十件惠民事,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实体企业快速发展注入强心针。

(三)全面推进银税互动。为进一步支持实体企业发展,楚雄市税务部门不断深化银税互动。认真做好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 银税互动,协同金融部门为纳税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9年全年共为241户小微企业授信,授信金额达到16982万元,金融部门累计发放贷款12482万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商务局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