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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5-/2025-0122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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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tyhrsw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楚雄市云荷路10号,电话:0878-3012056,传真:0878-3012056,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局机关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8条,其中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11条,公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7条,帮扶、公益活动4条,法治宣传6条。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为全市退役军人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内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及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定期开展保密审查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排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制度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研究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通报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政府门户网站检索相关信息,常态化向公众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动态、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扬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为退役军人搭建信息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制定《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接受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和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局内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渠道、途径、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存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校对工作中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或者不准确的问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稳经济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