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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5-/2023-0912001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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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保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和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为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2019年5月楚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成立,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154个村(社区)服务站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市财政每年拨付1726800.00元用于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职人员工资,具体标准为鹿城镇、东瓜镇的社区每人1500.00元/月,其他社区每人1000.00元/月,村委会每人800.00元/月。在2020年至2022年中,由于资金未按月申请、协调跟进不到位等原因,出现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欠发工资的情况,经我局联系 各乡镇统计,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15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共有21个社区,101个村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欠发工作人员工资561800.00元(其中:2020年40800元,2021年466200元,2022年54800元)。

二、建议承办情况

(一)建议:“市人民政府要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村(社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联络员工资有保障。”

(二)承办情况:为切实落实好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工资,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与各乡镇联系,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欠发工资情况再核实,准确统计出欠发数额,形成书面请示于2023年3月31日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市人民政府解决,市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了批复,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在2023年8底以前兑付到个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