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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4-0218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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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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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采购、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工作。

2.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6.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依据上级授权,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健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

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

2.楚雄市药品采购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

2.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全覆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

3.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资助参保率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

4.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国家、省医保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批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5.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根据国家、省医保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专项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加大采购平台监管力度,确保医疗机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按要求上网采购。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医共体总额打包付费改革、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制改革(DRGs)。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收入减少1478.26元,下降43.71%,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机构公务员正常退休1人,因工作需要事业人员调出本单位2人;医疗救助对象减少(楚雄州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后,医疗救助对象仅限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对象)导致医疗救助资金减少;因新冠疫情结束导致医疗保险疫苗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3.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3.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8.26元,下降43.71%,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机构公务员正常退休1人,因工作需要事业人员调出本单位2人;医疗救助对象减少(楚雄州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后,医疗救助对象仅限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对象)导致医疗救助资金减少;因新冠疫情结束导致医疗保险疫苗补助资金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03.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48万元,与上年733.77元对比,减少44.29元,下降6.04%,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机构公务员正常退休1人,因工作需要事业人员调出本单位2人;项目支出1214.22万元,与上年2648.19元对比,减少1433.97元,下降54.15%,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医疗救助对象减少(楚雄州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后,医疗救助对象仅限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对象)导致医疗救助资金减少;因新冠疫情结束导致医疗保险疫苗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3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8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50.41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35.67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2101501行政运行:526.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补助及行政办公开支;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0.72万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5.06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镜)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8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城乡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政府对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医疗费用较大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

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1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户相结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79元,与上年50.48元对比,减少1.69元,下降3.35%。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机构公务员正常退休1人,因工作需要事业人员调出本单位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万元,固定资产34.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