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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4-0117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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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ylbz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电话:0878-6550189,传真:0878-6550105,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成立了楚雄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问题,专人负责日常事务,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和错误修正等,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公开年报4条,机构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策问答10条、医疗救助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医保局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楚雄市医保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医保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3年度,市医保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楚雄市医保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舆情回应制度》,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医保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时效,坚持移动优先策略,重要政务会议活动、通知公告等信息当日发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安排工作人员专门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强化栏目更新和内容保障,认真回复网站留言和12345热线工作。2023年共收到网站公众参与留言0件,12345热线159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管理

市医保局针对上级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问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办公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及时有效处理公开信息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够严谨,致使年报中专业术语表述错误。我局在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切实高效履行好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国办及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分级审核制度,重点加强政治术语、专业术语、法律法规的规范表述和进行层层审核把关,严密防范各类工作风险,确保政府网站高效运行。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到及时、完整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