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4-/2024-0117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7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州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医疗保障职能,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中,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领导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局务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4场次,职工会上多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采取与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带队深入乡村、企业、医院等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打通政策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深厚法治氛围。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法治医保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一切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三)全面依法履行医疗保障部门职能

1.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医保机构职能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职能配置精准化、业务协同一体化、数字智控高效化、权责职能法定化,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2023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率稳定在95%以上,符合国家医改要求。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医保经办效能持续增强。针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信息查询、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等百姓医保业务的堵点问题,今年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举措。一年来,我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照“只减不增”“最少必须”原则,进一步推进延伸办、容缺办、下沉办、预约办等经办方式,依托数字赋能,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延伸办”、“就近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让医保服务更精细、高效,广大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一是市乡村三级“下沉办”医保服务网络建设覆盖率达100%,全市15个乡镇社保中心、15个乡镇卫生院(含142个村卫生室)、154个村委会(社区)均能提供医保业务经办服务,能协助办理13项较常用的医保经办服务;二是“延伸办”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把医保惠民便民业务延伸到银行服务网点、保险机构。目前全市9个银行网点、1家商业保险机构能代办医保参保管理、待遇管理、信息查询、信息管理4大类41个服务事项;三是新生儿“落地参”成效明显。自2023年6月起,楚雄市人民医院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做到参保缴费全流程“闭环”,保障新生儿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四是医疗保障“数字化”经办效能明显。全市41.68万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94.99%,排名全州第2,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57%,全州排名第1;14家定点医药机构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实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上线,全州排名第1;6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开通刷脸结算支付,参保群众就医基本实现持卡(码)或刷脸直接结算;45家医药机构实现“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购药服务“一站式”医保结算。五是“综合柜员制”2.0版服务提质增效,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实现所有医保经办事项“一窗通办”,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3.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药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等政策,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力度,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留足发展空间,努力做到执法效能最大化、执法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按照“谁执法、谁编制”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医疗保障“减免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医疗保障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信访处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坚持依法规范开展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2.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交办工作会和办理督促会,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由我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实现建议提案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100%的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情况、执法监督情况以及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报销政策、医保目录调整等,持续提升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质量,全方位、多渠道传播普及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政策知晓率。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统筹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方位宣传解读医保政策。依照“八五”普法规划的工作任务与要求,立足我局医疗保障职能,突出正面导向,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网络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医保基金集中监管宣传月等开展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医保政策“五进”(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活动互融共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摆放宣传海报、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公益动漫以及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方式,进医院、进药店、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集中宣传解读《基本医保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让医保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群众。9月8日借助召开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补充协议签订会的契机,对全市610多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网络数据安全主题及保密知识教育培训;2023年9月起先后到楚雄师院、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开展医保政策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每年的9至12月是楚雄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期,我局联合楚雄市税务局成立了14个督查小组,每月对鹿城镇及东瓜镇32个村社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度进行督查,督查工作中,各督查小组把普法工作与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动员互融共推,积极向居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充分利用召开村民小组长会、户长户的时机,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宪法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照楚雄市 2023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楚雄市医保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普法,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等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待遇报销等日常工作中,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深厚法治氛围。

3.认真组织开展基金监管月活动。4月份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主题,开展了为期1个月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提醒告诫、通报曝光等有效途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和行为自律,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强化经办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全年组织召开政策宣传培训会议40多次、集体提醒约谈5次、发放打击欺诈骗保海报4000多份、宣传单12000多份。

4.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12月1日,我局召开法治宣传教育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部署会,局领导对“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系列视频;12月5日,组织10名职工参加福塔社区“宪法宣传”系列主题志愿服务,对福塔社区辖区内的小组、小区、沿街商铺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向居民讲解宪法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还在办公区域、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等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良好氛围。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局掀起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为健全医疗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市医保局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也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法治宣传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缺乏新的方法、手段及形式,全民普法的广度、重点普法的深度远未达到要求。宣传形式单一,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法治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分析不到位,宣传形式单一,传统方式受众范围小,氛围不够浓厚等。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缺乏创新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树立法治典型、发现亮点不多,对典型经验的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够及时,如何在依法行政前提下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仍需不断探索。机关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强,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意识还有欠缺,思想教育方式方法不够丰富多样,教育效果不高,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要求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

(三)法治建设基础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我局没有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法治工作人员为兼职,没有经过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加之日常忙于处理工作业务而对法治工作处理时间少,参加业务培训少,专业知识欠缺。同时我局为2019年新组建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缺少法律、医学、财务管理方面专业人员,对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满足于现用现学,急用现学,重视程度低。在法律、规章运用上,理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灵活度不高,生搬硬套的多,透彻使用的少,有时为推进工作成效,法律程序不够严密。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对内加强干部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继续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制度,确保全体干部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外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创新发展打造工作亮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拓思维,积极借鉴并结合实际,总结优秀经验做法,贯彻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做好打造新法治亮点或典型的培树工作,围绕法治主题,突出教育和示范作用,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聚焦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行政审批机制改革、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我局依法行政的引领保障作用,着力解决当前我局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医保工作互融共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自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以制度规范行为,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