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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2-110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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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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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401000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采购、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工作。

2.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建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6.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依据上级授权,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保管理一是巩固提升2021年度参保率。扎实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健全新生儿参保机制、重点人群精准动员、失地人员审计整改、医保税务联合督导等工作,认真做好参保扩面,努力提高全民参保率,截至1231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41万人,其中:参加楚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61万人、参加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7.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40.4万人,参保人数达历年最高。二是快速部署全力推进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927日召开全市参保工作会议,对居民参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加强各乡镇推进落实参保工作检查指导,对各乡镇及鹿城镇、东瓜镇各社区(村委会)开展两轮参保工作督导;召开联席会议3次,压实民政、残联、教等部门管理职责。截至1230日,已参保缴费人数442,791人,完成计划任务数52.25万人的84.74%。三是截1231日,2021年度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位1,968户,参保人数24,452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323,133人。

2.基金运行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依法筹集和管理使用医保基金,严格执行州级下达的基金收支计划,努力做好基金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准确反映基金收支运行状况,2021年各项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超额完成州级下达收入计划,支出严格控制在计划内。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计划11,240万元,支出计划8,716万元,2021年全市完成收入13286万元,完成率11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支出7,250万元,基金使用率83%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收取参保费11,296万元,支出计划28,520万元,实际支出28,659万元,基金使用率100.5%

3.待遇保障积极支持和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费用报销结算,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2.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1.8%20211—12月,楚雄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算住院人次72,195人次、统筹报销2.5亿元,医疗救助930.16万元,结算门诊1,031,468人次,统筹报销3,690.32万元,医疗救助33.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住院人次9,643人次、统筹报销6,049.6万元,结算门诊103,091人次,统筹报销1,434.56万元。实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推进打造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国家示范城市创建,2.3万名两病患者认定纳入系统管理,865人次享受门诊开药报销倾斜待遇。认真开展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服务,为4,068人新办理纳入门诊特慢病,为2.25特病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超474.5万元。积极支持生育政策,832人享受生育津贴1,422.38万元。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及楚雄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倾斜政策,确保脱贫人员三重保障待遇落实到位,减轻困难群众门诊费用负担227.4万元,减轻7,484人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3,180万元。全市4.78万贫困人口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35,759名建档立卡户和3,083名边缘户100%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密切关注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监测预警,累计向乡村振兴及乡镇推送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员线索1,675人次,做到因病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5.基金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限期整改,不断提升检查质量及效果,1—12月,累计检查医药机构451家,处理451家,其中:提醒约谈451家,暂停医保系统2家,拒付或放大扣款61家,追回医保基金1,477.57万元(DRGs转据实扣款982.45万元、违规扣款495.12万元)。二是积极受理查处举报线索,严厉处置骗保行为。年内收到受理举报线索3件,已办结3件,追回费用15.26万元和罚款3.04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医保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7月份以来,联合纪委、卫健部门,以院外购药、不按医保限制支付条件结算医保费用、虚传诊疗项目和药品耗材为整治重点,以医院周边药店为重点排查对象,组建专班全面开展核查,截至10月,发现人血白蛋白注射剂院外购药”3.7万元和不按医保限制支付条件结算医保费用27.93万元,违规费用已追回。四是加强费用日常审核。通过加强全覆盖智能审核、可疑问题全面排查及随机病历处方抽查力度等,认真做好各定点机构费用报销明细单据经办审核工作。

6.经办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两定机构准入审批,办理时限从1年缩短至1个月,年内将3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全面提高经办工作效率,确保当月发生费用,次月申报、审核、结算拨付到位。对职工生育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5项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办理频次较高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全国范围内住院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市辖21个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全国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5个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全国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简化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流程,从202111月起,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20211-12月楚雄市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发生住院结算4,491人次,统筹报销金额3,138.5万元,门诊结算5,450人次,统筹报销金额298.26万元;外地参保人员到楚雄市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14,796人次,统筹报销7.95万元,住院直接结算334人次,统筹报销108.16万元。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楚雄智慧医保平台于2021115日如期成功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与国家标准同步联网。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27万人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覆盖率达100%,群众就医购药一码通行,看病报销更加便捷。

7.两定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定点管理流程,扩大定点覆盖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及时修订完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加强事中事后监督。2021年,统筹区内共有定点医药机构45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08家,定点药店343家;全年审核批准新加入两定机构4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药店31家。

8.疫情防控全面落实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工作,核酸检测价格实现三连降,单人单次从260/人次调整至不超过40/人次,多人混检不超过10/人次,进一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及时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加强与财政、卫健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费用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向全市各疫苗接种点结算拨付疫苗接种费用129万人次1,030万元。并积极筹集疫苗专项资金上解州级财政,实现钱等苗

9.采购管理一是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加强采购、配送和使用等强化对履约行为监管,确保中选药品及时进入医疗机构,扎实做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落地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医用耗材使用治理,积极推进耗材带量采购改革,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组织、省际联盟、州市联盟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效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医用耗材费用负担。三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将药品、耗材取消加成和带量采购降价空间同步用于提升体现技术劳务项目的价格上,提高市级公立医院诊查、护理、注射等130项劳务类项目价格,降低检验、影像类27项检查类项目价格和取消普通挂号费,同时将调整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10.深化改革一是率先推行市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建立总额打包、分块结算、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激励与责任机制,将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参保人头测算后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管理使用,2021年打包资金8,600万元。市医保局通过定期考核、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不断加强对保障政策落实和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和医学原则提供合理医疗服务。二是深入推进(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管理系统和机制,升级疾病编码版本,优化权重、支付费率和疾病病组等。病案首页质量、主要诊断及手术编码正确率、病组入组正确率等指标均逐年提升,病组由最初的484个更新至691个,DRG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遏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 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

3. 楚雄市药品采购中心

内设机构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86.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万元,减少2%,减少的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万元,减少2%,减少的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万元,下降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万元,下降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8%。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费和本单位人员及机构运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也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接待任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0万元,水费1.14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0.42万元,物业管理费1.72万元,差旅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33.2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8万元,固定资产14.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99

10.78

14.21

0.00

0.00

0.00

14.21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医疗保障:是指公民在疾病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和保障。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予以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