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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2-0919001 信息分类: 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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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发表时间: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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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医疗保障局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本单位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五)选择相应的决策方式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决策。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本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级以上荣誉单位、人选推荐、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本单位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

  5.在机关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

  6.单位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股所级干部任免和调整。

  2.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的人事调整。

  3.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4.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聘用(解聘)、奖惩等。

  5.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项目。

  2.采购物资计划。

  3.基本建设、房屋修缮、设施改造、增加计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

  1.使用资金在1万元及以上。

  2.单位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

  3.专项资金的使用。

4.单位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的决策方式及程序

  (一)决策方式

  召开会议。党会议由党书记主持,党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决策程序

  1.由相关部门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

  2.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3.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论证、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4.研究行政事务决策前应征求本部门(科室)意见和建议。

  5.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6.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7.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8.会议决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及时传达到广大职工。

  9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10.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

  11三重一大决策应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讨论表决擅自决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单位主要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并说明情况。

  四、决策监督

  (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四)要依照廉政准则规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事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对未经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