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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2-0117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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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报公开发布在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户网站(https://www.cxz.gov.cn:8443/system/elogin.jsp)。

现发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邮编:67500;电话:0878-6550189;传真:0878-655018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印发并对外公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楚市医保发[2019]1号、《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局内各科室工作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等事宜。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累计134条,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家医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便于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1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信息61条,其中: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1条,政务动态56条,政协提案0条,人大代表建议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楚雄市审计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时效,坚持移动优先策略,重要政务会议活动、通知公告等信息当日发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五)政府信息监督管理

市医保局针对上级提出的有关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问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办公培训,安排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近两年多的时间,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有待优化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根据工作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