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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3-101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3-10-10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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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围绕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统筹、协调全市供销社系统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保供,承接和指导各乡镇、城区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管理全市供销社系统乡(镇)村供销社和供销社有限公司,除鹿城镇外,楚雄市共有18个乡(镇)基层供销社,有5个村级供销社,基层社社员3758人;全市供销合作社有综合服务社425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市供销合作社有全资控股企业2户,直属公司改制重组的城区新公司2家。开放办社近年加盟企业4户。全系统销售总额达26.77亿元;社有企业利润达33万元;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达1740.00元;全系统农副产品购进额达10.16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2.43亿元;化肥销售5.19万吨;食用菌产业总产值9.32亿元;农资流通市场份额的60.9%;电子商务销售2849.68万元;楚雄市供销社系统土地托管面积2300亩,土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4041亩。恢复重建农村综合服务社2个;建设庄稼医院5个;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200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省级、州级示范社各2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2个;培训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人员102人;打造重点龙头企业2个;建设2个农产品产销地农贸交易市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财务资产管理科

4.合作经济发展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1.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供销社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供销社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5,407,90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7,909.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5,092.31元,增长7.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092.31元,增长7.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抚恤费)增加及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社保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总预算支出5407,909.28元,其中:基本支出5,357,909.28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与上年对比增长375,092.31元,增长率是7.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5,092.31元,增长率是6.46%;项目支出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总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抚恤费)增加及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7,90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1,683.95元,占基本支出的9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6,225.33元,占基本支出的5.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分别为:机关办公费9000.00元,宣传展板制作费2000.00元,2023年报刊订阅费9000.00元,补助机关工会活动经费17100.00元,机关彩色打印机耗材费29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市委、市人民政府补助专项工作经费比去年增多,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7,90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5,092.31元,增长7.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抚恤费)增加及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08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9%。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95,891.55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196.8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2,46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191,268.09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41,200.40元。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92,41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8%。主要用于:

(1)人员经费3,146,938.11元;

(2)公用经费295,479.33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9,9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00元,支出决算为1,0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00元,支出决算为1,0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6.00元,下降2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6.00元,下降23.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按“只减不增”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运行经费支出306,225.33元,比上年减少5,626.44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指标压缩和其他交通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200.00元,法律咨询费10,000.00元,水费1,270.50元,电费3,597.33元,邮电费24,344.00元,差旅费21,157.50元,公务接待费1,0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2,82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74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27,474.02元,其中:流动资产9,358.82元,固定资产218,115.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82.1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82.18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75

0.94

21.81

20

1.8115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流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