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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3-0915002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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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表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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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编发〔201911号)文件明确,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州供销合作社)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拟订全州供销合作社合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负责县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州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好两个文件,着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2021年,楚雄州供销合作社紧盯供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多次汇报供销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出台了《若干措施》和《实施意见》,这是楚雄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为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2022年,要紧抓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体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与农民群众紧密联系的基层组织体系和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为基础的治理体系五大体系建设。

推进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摸清社有企业底数。认真做好现有企业现状的调查分析,本着一企一策的原则,进一步分类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对部分长期停业歇业的社有企业要分析原因加快清理,健全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对正常经营但改革改制不彻底的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理清权属关系,明确涉及各方责、权、利,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二是培育壮大社有企业。树牢开放办社理念,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合作、业务合作、租赁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在农资、粮油、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方面发展为农服务的独资、控股或者参股供销企业,不断壮大社有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加强对基层社的合作带动,支持扩大服务领域,加大力度盘活基层社闲置资产,支持县级社大胆探索资产入股基层社或者企业的可行路子,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壮大企业规模,发挥好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作用。加快州级社有企业发展步伐,指导好县市社有企业发展,适时谋划召开全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三是健全完善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供销总社和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不断规范社有企业运行机制,完善社有企业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四是强化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强化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和效益性。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调整充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社有资产数据库等,认真落实长期股权投资的跟踪问效管理,进一步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监管。

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精神,协调组建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机构,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推进食用菌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科技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抓好南华野生菌一县一业和牟定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区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编制食用菌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抓好省州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责任部门压实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启动2022年项目筛选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使我州更多的食用菌企业享受政策的红利,不断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加大本土食用菌种植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种植大户和企业的种植水平和管理能力。围绕2025年建成牟定食用菌产业园区的工作目标,继续做好招商引资,促使更多企业、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帮助引进更多的食用菌产业到园区落地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加强对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牵头开展食用菌协会换届工作,调整充实州食用菌协会班子,组织召开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全力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二是着力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积极创新和优化服务供给,依托县市社有企业,联合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乡镇基层社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站、产地收集市场等专业化服务设施,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业务融合、服务引领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测土配方、良种推广、统防统治、农业作业、农技咨询业务,因地制宜扩大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022年完成新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2个以上,力争基层社社员数达到3.5万人以上,土地全托管面积达到4.8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次。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省供销合作社汇报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洽谈、合作,尽快出台我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加快打造为农服务新平台。四是巩固农资保供稳价成果。继续开展农资减量增效行动,加大有机肥和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农资经营企业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力度,推动绿色农资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不断提升和改进农资企业的服务手段,扩大农资市场占有率,巩固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年内实现化肥销售40万吨、有机肥8.6万吨以上。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不出现断档和脱销,质量有保障,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五是开启循环经济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供销合作社对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借鉴省内外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协调农业农村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州内选取积极性较高的县市率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整合和依托现有回收企业资源,通过业务指导或者参股等模式,推进供销系统参与废旧农膜、农资包装废弃物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回收利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六是分级分类抓好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注重分类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县市供销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现场培训。认真开展针对合作社领办人、农民社员和各类实用人才的培训。2022年完成教育培训1000人次以上。

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夯实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关于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通过联建、共建、自建等方式,大力发展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连锁超市(乡镇综合体),不断拓展连锁配送功能。紧紧依托社有企业以及开放办社企业,着力开展各类农副产品收购、仓储保鲜、分拣包装、组织外销等服务。积极整合优化基层供销社现有的土地、闲置房屋、商业设施等资源,加快建设或者改造提升乡镇综合超市、农贸市场、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网点,每个县市打造2个县级配送中心、1个乡镇商业综合体,新建改造农贸市场3个以上,实现人口规模超过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个新型直营便利店,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发展一个加盟连锁店,满足农村居民就近便利的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保障。二是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示范州创建,推进电子商务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系统电商企业依托“832平台”“供销e”“云品惠等电商平台,扩大线上销售规模。鼓励和引导电商人才创新创业,加大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壮大电商主体。积极扩大农村和城市消费,继续开展基地建设,力争年内建成10个电商基地和10个农产品基地,建成1个生鲜农产品产地仓,开设1个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鼓励系统各类流通主体设立更多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主动加强与各类协会的联合合作,争取农业、商务等部门的支持,借助全国供销总社、省供销社及其他行业协会、部门组织的展销会、交易会等,组织各类经营实体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楚雄州特色农副产品,开辟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三是积极推进冷链物流产业。认真落实省社推进系统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与州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及省社的汇报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培育项目。四是积极探索数字供销建设。积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探索以数字化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把发展数字供销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产业数字化建设。

推进与农民群众紧密联系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乡镇基层社改造建设。按照恢复重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标杆社创建一批的要求,采取社有企业带动、吸纳新型经营主体、农民社员持股入社、能人办社等方式,积极推进基层社改造建设,逐步消除无资产、无人员、无网点的三无基层社。采取县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0家。对照乡镇区划查缺补漏,完善乡镇基层社规制,实现所有乡镇基层社全覆盖。二是扎实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按照党建引领、村社共建的原则,采取村委会+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民等方式,以股份合作模式积极创办村级社,协调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合作办社,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22年计划新建村级基层社40个。三是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强化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支持永仁县实施增量提质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2022年规范农民合作社30个以上。加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拓展和延伸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加强与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不断增强农村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分类厘清合作社类别,建立信息平台,形成合作机制,推进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成双绑利益机制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在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合作社中,选定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业合作社打造建立双绑机制的典型,引领带动全系统农民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和经济实力。四是加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大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凡是符合星级综合服务社标准的要积极申报,力争创建一批五星、四星、三星级综合服务社。

推进以三会制度为基础的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抓好县级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不断完善三会制度,继续加强与县市党委政府的工作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县供销合作社治理组织建设。抓好州县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监事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提高监事会干部的履职能力,推进监事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选优配强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加强与县市党委政府沟通,选优配强县级供销社领导班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一格选贤任能,着力解决基层供销社主任年龄老化、青黄不接问题。深化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探索推进村两委干部与基层供销社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兼职。三是建立协同监督体制机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律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事会、人事、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监督力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统筹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

2.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面发展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的部署和安排,按照州社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代流通服务、消费帮扶、社会化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找准着力点,积极发挥好供销职能,做好供销行动,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助推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履行定点帮扶责任,切实做到帮扶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努力把帮扶村打造成乡村振兴示范村。

确保系统经济平稳运行。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和指导,用好全国供销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加强对重点业务板块、重点指标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开展精准调度,保持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切实加强统计工作,重视统计人员能力素质的提高,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有效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分析能力。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抓好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密管理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有计划地对系统内的各类企业、社有资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系统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防范系统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做好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系统企业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和劣质产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社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3.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预算数的560.38万元增加63.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次性增加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以及因人员增加和政策性增资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3.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3.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3.89万元(本级财力623.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预算数的560.38万元增加63.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次性增加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以及因人员增加和政策性增资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3.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8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预算数的460.38万元增加23.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和政策性增资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4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预算数的100万元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次性增加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3.6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7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91万元;2160201行政运行313.58万元;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2.6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3.70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1.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20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5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领域预算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部门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以及本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7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预算数46.65万元增加4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次性增加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40万元。

明细情况为:30201办公费11.00万元,30203咨询费20.00万元,30205水费0.40万元,30206电费0.40万元,30207邮电费0.50万元,30211差旅费8.51万元,30215会议费1.00万元,30216培训费9.9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14万元,30228工会经费3.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3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8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8万元,固定资产58.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此处公开为2021年决算数。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0307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重点

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无。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