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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3-0915001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2-11-09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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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社的要求,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楚雄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供销社围绕市委人民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省、州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紧围绕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围绕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责,促进合作经济发展,对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提升本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水平,助推供销综合改革和供销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实现全市供销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联合社机构治理。建立健全双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监管制度,推进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社提升联合社治理水平和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创新治理机制、优化职能。二是抓好基层组织服务功能。稳步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实体化、企业化运作,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办成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为农服务实体和平台。推动乡(镇)、村供销企业之间,供销企业和基层社、农民合作社之间形成产权、股权联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双绑机制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新建村级基层社3个,新建连锁网点1个,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基层社社员人数至202112月累计达3446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3个。改造提升乡(镇)供销合作社薄弱社1个,逐步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三是推进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引导支持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加强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冷藏经营能力和流通水平。四是加快社有企业改革。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以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培育壮大工程为抓手,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要求,创新社有资产管理,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联合合作,盘活资产、激活资本、整合资源,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激发内生动力,建立完善社有资本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坚持立足长远、稳步推进,盘活东瓜观音山、市供销社复兴巷房屋、仓库、土地等资产,开展食盐配送、土地租赁、房产出租等业务,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全力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巩固全市农资配送网络,发挥好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继续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开展好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服务,开展农资直供、测土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2021年,全系统销售化肥5.11万吨,化肥市场份额达60%左右;销售农药640吨,农药市场份额达40%以上;销售有机肥8844吨,有机肥增长率达12.23%。支持农资企业等经营实体联合基层社,完成土地托管202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67145亩次。六是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调研,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工作。积极谋划储备一批能够助推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项目,争取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扶持食用菌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食用菌种植、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经营实体。全年实现野生食用菌产量1.22万吨、产值6.65亿元,实现人工栽培菌产量2.63万吨、产值2.09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财务资产管理科、经济发展科、合作经济指导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3.28万元。其 中:财政拨款收入503.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与上年556.13万元对比,减少52.85万元,减少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556.13万元对比,减少52.85万元,减少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28万元。与上年556.13万元对比,减少52.85万元,减少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10万元,占基本支 出的93.80%。办公费、印刷费、水 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56.13万元对比,减少52.85万元,减少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2.2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3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5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3%。主要用于维持部门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352.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3.1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本部门严格执行和规范了预算约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8.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9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比202034.64万元对比减少3.45万元,减少9.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度我部门严格压缩公务支出。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1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9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

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表

                                                   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

0.19

21.81

20

 

 

1.81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使用社有资产收益资金)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50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28万元,占总收入100%;本年总支出50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3.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03.2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54.97万元,占总支出的70.5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57万元,占总支出的6.07%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及时修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运行良好,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达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支出管理等工作,保障全市供销社系统正常运转,各项供销社经济指标得以全面完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商业流通事务: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