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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3-0329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3-03-27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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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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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党办通〔2022〕43号)文件精神,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楚雄市供销合作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社的要求,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楚雄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和合作经济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省、州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楚雄市经济工作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改革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紧扣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大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快把基层社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打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特色,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赛道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1.抓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州供销社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大措施和工作力度,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落实,确保按照要求实现目标任务。

2.培育壮大社有企业。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积极盘活社有资产,充分发挥社有资产效能,做好楚雄开发区双圆桥头原市种子公司后的33亩商业用地的立项开发、有效利用工作,积极谋划、包装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发展步伐。

3.组织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食用菌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科技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组织编制食用菌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筛选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本土食用菌种植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种植大户和企业的种植水平和管理能力,全力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

4.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积极创新和优化服务供给,依托社有企业,联合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强化惠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业务融合、服务引领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5.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加强与州供销合作社和金融机构合作,认真推进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为农服务。

6.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强化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成“双绑”利益机制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在“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合作社中,选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业合作社打造建立“双绑”机制的典型,引领带动全系统农民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和经济实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4.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减少106.10万元,下降19.62%,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7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10万元,下降19.62%,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7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9万元,与上年540.79万元对比,下降120.10万元,下降22.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7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项目支出14.00万元,与上年5.00万元对比,增加9.00万元,增长18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2人机关事业职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资金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60201 行政运行:271.18万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机关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58.83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授权支付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1.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0.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6.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本部门2023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5万元,较上年0.20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25.00%,国内接待批次为2次,共接待16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无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供销社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2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4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