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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2-0824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1-11-22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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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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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履行服务“三农”的宗旨,指导抓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3.抓好全市供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流通协会,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5.组织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经纪人培训,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

6.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供销社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及省、州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紧围绕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夯实基层网络,着力打通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农村生活消费品充足供应、农副产品顺畅流通各个环节,持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在加强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增强基层供销企业活力、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供销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2020年5月,楚雄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选为“2019年度全国百强县级社”。

1.供销经济平稳增长。市供销社系统全年楚雄市供销社系统完成销售总额212933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01.88%,比上年增长3.22%;完成农副产品购进85579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01.88 %,比上年增长3.09%;完成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3275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10.63%,比上年增长15.38%;完成电子商务销售额2010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11.67%,比上年增长53.44%;实现基层社资产总额73820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00.23%,比上年增长4.65%;完成汇总所有者权益总额37450万元,完成年计划数的100.75%,比上年增长4.65%;市供销社系统完成销售总额、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四项主要经济指标较2015年底年均增长分别为3.04%、6.28%、6.17%、6.19%,稳居全州供销社系统第一方阵。完成化肥销售50876吨,实现食用菌产值76697万元,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7760亩;新建村级基层社1个,新增基层社社员人数106人,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2个,新建庄稼医院1个。

2.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完成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评估。在全市15个乡镇完成“三会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坚持开门开放办社,整合社会资源,当年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村级基层社1家;吸纳与农民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德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楚雄绿芝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楚雄海鲜批发市场为开放办社企业,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壮大发展实力。2020年,提升改造基层社1个;依托新村镇正烨经济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新村镇巨龙村供销合作社1个。开展“四社”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百强县社”,加强对基层社示范社的指导培育,提升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激活发展动力。

3.农副产品购销。围绕农产品生产、采购、加工、销售,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农产品流通组织。除鹿城镇以外的14个乡镇,有18家乡(镇)供销社有限公司和4户开放办社的龙头农产品产销企业,各公司发挥在农产品生产与营销联结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巩固和完善“订单农业”,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全年完成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3275万元,比上年增长3.1%。

4.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履行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保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确保春耕、秋种期间农资不脱销、品种不断挡,商品不抬价,质量有保障。市供销社系统企业全年销售化肥50876吨,销售农药647.44吨,销售农膜392.1吨,比上年分别增长10.28%、3.3%和5.4%。

5.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抓实市供销社系统425家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活动,改造升级村级综合服务社,本年度共打造三星级综合服务社10家、四星级服务社21家、五星级服务社12家。全市供销系统企业依托综合服务社购销农产品、日用百货和农业生产资料为主开展经营业务,积极销售市内辖区农产品,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截至2020年底,各基层供销企业共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入社成员7376户,其中: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认定的示范社2个,全国供销总社认定的示范社2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

6.“互联网+供销”。扎实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截至2020年底,市供销社系统有电商企业3家,开展电商业务的基层供销社2家、开展电商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开展电商业务的农村综合服务社3个。202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达201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1个,其他行政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正科级),理事会副主任2名(副科级),监事会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5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55.39万元,增长率是11.0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3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4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1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5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13万元,占总支出的95.15%;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4.72%,与上年对比增长16.5万元,增长率是194.11%,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州下达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于本年初才下拨,导致较上年增幅较大。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9万元,增长率是7.4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3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29万元、差旅费增加0.38万元,邮电费增加0.43万元,水费增加0.27万元,电费增加0.0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15万元。其中是2019年11月和12月的水费、电费和邮电费在今年才有经费支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行政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2020年初财政拨付2019年度财政下达未拨的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万元;市委办补助办公经费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楚雄市东华镇自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棚改扩建建设项目10万元;楚雄市鹿城镇军屯村级基层社建设2万元; 楚雄市智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圈舍扩改项目3万元; 楚雄市西舍路新耀供销商贸有限公司新型基层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4万元;楚雄市东盈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3万元;楚雄市大地基供销社有限公司生态园农庄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3万元。市委办补助办公经费2万元用于机关文化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39万元,上升11.0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3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2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19万元,

上年度25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在今年初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3.7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9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7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99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8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355.07万元,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8.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只减不增”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增加0.08万元,增长5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5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有招商引资商务接待1次10人,接待标准增加导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商务接待1次),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商务接待1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商务接待1次10人)。主要用于外县同行和商务接待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办公费减少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15万元。办公费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差旅费增加0.39万元,水费增加0.27万元,电费增加0.08万元,邮电费增加0.4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11月和12月发生的差旅、水费、电费和邮电费在今年才有经费支付。工会经费增加0.56万元,增加原因是二季度开始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6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0.31万元,邮电费2.33万元,差旅费2.81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7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2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38

0.57

21.81

20

1.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流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使用其他资金)支出总额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简称楚雄市供销社,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发〔19955号、国发〔200940号文、中发〔201511号、云发〔200814号,云发〔201532号,楚发〔201614楚雄市人民政府2009年印发的《楚雄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楚政通200911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管理使用本级有资产实行独立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商业流通事务: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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