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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2-0116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2-01-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2-01-16
称: 楚雄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号:

楚雄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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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楚雄市供销社的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扎实抓好楚雄市供销社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市供销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廉洁、务实、高效。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廉洁高效、常态公开、便于社会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依法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

2.真实公开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真实可信,办理的结果要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的原则。本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党员和群众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根据楚雄市供销社工作的具体实际,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凡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应当予以公开,具体公开的事项内容有11项。

1.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联系电话等。

2.工作情况: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意见以及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半年、年度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绩效考评情况及针对业务工作出台的有关文件等。

3.扶持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申请各类扶持项目情况,批准实施的各类扶持项目建设情况,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4.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5.信息工作情况:对机关内部各科室及领导分配的党委信息、政务信息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调研报告等采写、报送、采用及完成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

6.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7.干部人事工作情况:本单位干部选拔、任前公示、任用、表决或选举结果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交流以及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情况。

8.财务管理情况。本单位年度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产处置、重大项目的安排与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平台用车费用、济困扶贫捐款捐物等情况。

9.勤政廉政情况。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和外出考察及出国(境)考察情况。

10.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重要事项。

11.其他事项: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四条政务公开的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干部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五种形式进行公开。

1.公开栏。设立楚雄市供销社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政务公开情况。

2.会议、文件公开。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或是以印发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3.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定期开启,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建议。

4.利用机关微信群、QQ群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5.利用专用网络平台及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五条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的内容,按照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时限。

1.对政策文件、规定措施、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

办事机构、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

2.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财务收支、资产处置等情况按季度进行公开。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

做到及时公开。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程序

1.要广泛听取意见,重大事项应进行民主评议或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由涉及需要公开的科室负责草拟,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查签字后予以公开。

3.公开的具体内容资料要报一份给办公室备案存档,以备检查,为有效监督提供依据。

4.对各种公开资料要认真整理收集,分类归档。认真规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情况。

5.政务在公开后,应及时收集各方意见,更正公开中的不实内容;对需要长期公开的,应在公开之后,装订成册,分类归档,方便查阅;对公开的内容要保持一定的公开时间,应使政务公开栏内始终保持有内容,不留空白。

第七条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1.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楚雄市供销社成立党委书记负总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三科二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完善。

2.制订考核与奖惩制度、廉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干部奖惩依据。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