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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2-0114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2-01-07
称: 楚雄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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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楚雄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报公开发布在楚雄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CustomURl&wbtreeid=1192&type=deptsubcattree&dpcode=cxsgxs&dpopenitem=cxsgxs)。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浦路17号市供销社,电话:0878-3125311,传真:0878-3127446,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有关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8号),全面落实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图片关。市供销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单位信息公示栏公开了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及企业办事。服务类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等。决策类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信息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一)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市供销社各科室工作责任,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好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市社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市供销社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文档室关键涉密要害部门,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政府网站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要求更新网站信息,做好日常监测,定期对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是否及时更新、页面和各栏目是否可以正常访问、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网站发布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四)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全面优化市供销社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供销社部门版块中解读涉及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政策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一是积极回应落实社会关切和规范答复政协委员提案。5月21日,市供销社回复了市政协委员王顼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政府加强对农民的指导、引导和帮扶,切实解决农民农产品销售难的提案》;回复了市政协委员王真理、韩浩东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发挥供销社老品牌的优势,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案》,提案人对主办单位市供销社面商情况表示满意。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对3个州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的资金补助进行公示。三是2021年,重新修改完善市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综合信息中,政策解读3条、部门预决算4条、部门动态116条;依申请公开目录中,公开了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和3项制度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信息3条、政协提案2条、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1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楚雄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楚雄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试行)》《楚雄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

(六)政务信息撰写工作

2021年,市供销社共撰写政务信息116条,被市政府网站及政务信息采用43条,州级采用5条,省级采用3条,完成市委办、市政府办的约稿任务。

(七)日常工作

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专职人员做好网站管理,对发布的信息认真审核,对发现信息中表述有误的内容及时更正,按季度对各科室进行约稿,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工作。市供销社除规定的政府网站栏目外,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徽博等其他政务媒体。

(八)监督保障

1.切实加强领导,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及时调理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

2.单位主要领导年内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布置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3.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设置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职能职责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4.年度内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1次单位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九)信息公开材料报送情况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工作安排,2021年度市供销社无缺报、迟报、漏报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年度统计表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5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较慢。由于市供销社产生的政务信息不多,公开的信息量不大,信息更新相对较慢,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内容。二是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市供销社主要以网站信息更新为主,其他配合公开方式较少,途径单一,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发展。

六、下步工作计划

2022年,市供销社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外网作为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第一平台,多渠道发布市供销社系统工作情况的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把对市供销社系统监管工作全面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市供销社系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认真执行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进行政策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供销社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过程、结果等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五)继续严格落实《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对标对表做好政府网站栏目更新工作。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供销社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