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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3-/2021-0326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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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表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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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编发〔2019〕11号)文件明确,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州供销合作社)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拟订全州供销合作社合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县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州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呈现出供销经济平稳发展、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

1.供销经济平稳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挂图作战,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据统计,2020年1—11月,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46.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8%,完成全年计划145.2亿元的101.02%;实现农副产品购进64.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完成全年计划62.5亿元的103.63%;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7.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89%,完成全年计划12.6亿元135.65%;实现连锁销售额27.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2%,完成年计划24.1亿元的115.48%;实现汇总利润2.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完成全年计划的105.49%;实现净利润2.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4%,完成全年计划的105.58%;实现全资、控股企业利润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47%,完成全年计划的100.15%;实现资产总额37.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6%,完成全年计划的100.91%;实现所有者权益2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8%,完成全年计划的101.53%。实现化肥销售38.69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77%,完成全年计划35万吨的110.53%;实现有机肥销售7.0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4.91%,完成全年计划6.5万吨的108.77%,全州供销系统农资市场占有份额保持在70%左右,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2.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化服务水平。全系统土地流转面积6.17万亩,土地托管面积6.69万亩,农机作业面积6万亩,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10.92万亩,新建庄稼医院8个。二是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支持社有企业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建设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提升改造社区城市(农村)消费合作社10个,完成省社下达任务的125%,全系统累计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社有企业18家,建成社区城市(农村)消费合作社31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36个。三是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快速发展,1—11月,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4.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1%,完成全年计划4亿元的102.36%,全系统累计开展运营的电商企业达26家、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基层供销社19家,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6家,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农村综合服务社达70个。四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建立。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21个,完成任务的140%;新建生产性服务中心1个,完成任务的100%,全州累计建成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22个,有农村综合服务社2314个。四是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1—11月,全州食用菌产业综合总产量达10.57万吨,增长9.21%,综合总产值达43.25亿元,增长9.43%,野生食用菌市场交易量达3.95万吨,交易额达3.48亿元;野生食用菌菌加工总产量达1.65万吨,实现产值9.18亿元;人工栽培菌产量达4.98万吨,实现产值4.93亿元,食用菌产业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农增收成效明显。抓住省政府组织发行100亿元的政府专项债的契机,认真组织上报了楚雄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等21个冷链物流项目,概算总投资68.21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1.05亿元;上报了云南南华野生菌加工产业园区等22个食用菌产业项目,概算总投资40.76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9.03亿元。

3.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基层社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社改造分类推进。新建村级基层社10个,完成任务的100%;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0个,完成任务的125%;新增基层社社员数1517人,完成任务的151.7%。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6个,完成任务的108.33%;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8个,完成任务的800%;提升改造社区城市(农村)消费合作社10个,完成任务的125%,全系统累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320个,占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分之一以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三是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不断加强,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集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为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为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繁荣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4.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一是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基本建立。楚雄州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通过了工作报告决议和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州委安排的人事高票当选。二是联合社治理结构不断创新。全州9县1市和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了“三会制度”,107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了“三会制度”。一个以县级联合社为核心,基层社为支撑,各类合作社为基础的合作社组织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是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坚持社有企业强社的理念,加强与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合作,组建楚雄供销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楚雄州州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全州10县市社结合各自实际,多形式多途径探索发展社有企业,全州、县市有供销社独资、控股、参股企业39户,其中独资企业12户,控股企业11户,参股企业16户,涵盖了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环境保护等行业。四是逐步理顺了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围绕实现社企分开分治,突出社有资产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有资产的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社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5.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杠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工作计划,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续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围绕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今年共发放供销基金480万元,支持3户企业、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复工复产,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创文”、“创卫”等志愿服务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三农”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主力军作用,疫情防控工作受到了州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

通过一年来的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经总结评估,全州基本建成经营组织完整、服务功能齐全、社会形象良好、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新型供销社,供销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绩,初步完成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阶段性任务。我州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获得“百强县级社”称号、大姚县金碧供销合作社获得“基层社标杆社”称号、南华县富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永仁县通和小米椒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1市3县共12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获星级社称号。连续十四年获得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社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预算数的397.23万元增加16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在职实有人员2021年有新调入人员,在职人员比2020年度多,相应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其次是比上年度增加安排供销发展基金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0.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0.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38万元(本级财力560.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预算数的397.23万元增加16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在职实有人员2021年有新调入人员,在职人员比2020年度多,相应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其次是比上年度增加安排供销发展基金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0.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3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预算数的397.23万元多6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在职实有人员2021年有新调入人员,在职人员比2020年度多,相应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度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财政未安排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3.62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9万元;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3.80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67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4.65万元;2160201 行政运行:191.13万元;216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21.22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1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31.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9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领域预算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部门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以及本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44.89万元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预算适当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9日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无。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