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引水二期(二标段楚雄段)独家村隧洞入口配套工程临时用电项目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滇中引水二期(二标段楚雄段)独家村隧洞入口配套工程临时用电项目(项目代码:2404-532301-04-01-105902);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安装临时输电电桩、变压器;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子午镇云龙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子午镇云龙村委会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48平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林林地面积41平方米,能源林林地面积7平方米,采伐林木蓄积0.4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子午镇云龙村委会集体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经2024年4月3日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同意使用,林地、林木补偿费已由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与管理使用人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5日